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孝感市检查湖泊保护工作

10.07.2014  12:04

(徐劲)7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玲率省人大执法检查组赴孝感市检查《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刘田喜,市领导陶宏、滕刚、戴永红、田立、周先来,市长助理万忠鑫,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胡益荣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察看了野猪湖、汈汊湖湖泊保护情况,详细了解了孝感市湖泊保护工作进展,听取了孝感市政府、孝南区政府的工作汇报和市直相关部门、部分人大代表、沿湖村民代表就贯彻实施《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检查组对孝感市湖泊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与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度一致,保护好湖泊,孝感会更美,更能保证可持续发展。 

检查组要求,各级政府要转变发展观念,切实认识到湖泊在推进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把湖泊治理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要加大《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力度,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节约用水、保护水生态的良好社会风尚。要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严格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联席会议制、考核兑现等管理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能,真抓实干,形成合力,提高效能,切实维护好湖泊生态安全。要抓住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投肥养殖、围湖填湖、流域污染等问题,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的关系,充分发挥湖泊的可持续发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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