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执法队伍建设

25.06.2014  12:50
 

  

  2014年,黄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从作风纪律入手,狠抓执法队伍建设。要求每一名执法人员,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主动征集行风意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黄冈市委“八简两风”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规范,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逐项进行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法纪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集中收看省纪委在黄冈组织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专题电视讲座,强化法纪观念和遵章守纪意识。二是领导带头调整办公用房,将有限的办公用房和办公设施合理调配到执法工作一线,改善执法工作环境,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格财务报批程序。通过完善制度促整改,对公务接待制度进行了修改,使之符合中央、省市要求,做到厉行节约、合法规范。四是严格落实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贯彻机关事务管理规定,强化节水、节电、低碳观念,严禁各种浪费行为;严格公车管理,实行定点停放,执法车辆只能用于执法工作。五是规范办会,从简办文。积极通过技术手段传达工作任务和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发文,改进会风,加强工作任务落实督办,支队业务工作更加务实高效。

  通过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队伍作风建设,黄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的工作氛围得到极大改善,内部管理机制得到合理优化,文化市场综合治理水平稳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