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工商局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提高监管效能
2016年以来,荆门市工商局切实转变监管理念,改革监管方式,认真落实荆门市委、市政府改革工作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一是夯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础。市工商局成立了市场主体信用监督管理机构,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开展提供机构人员保障。依托湖北工商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建立了18.1万户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以市、县、所三级工商部门为单位,分层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公示了《荆门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公示信息抽查事项清单》,确保监管对象明确、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明晰。启动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全市271个单位接入共享交换平台,归集信息71万条,定向推送信息3994条,为实施随机抽查提供信息技术支撑,保障了抽查过程有痕迹、责任可追溯、结果能分析,提高了“双随机一公开”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是规范“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流程。以大数据和信息化平台为基础,利用“综合业务信息系统”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明确抽查任务、落实抽查事项、公示抽查结果。2016年全市工商系统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组织开展企业年报公示信息不定向抽查和投资类企业定向抽查各1次,共对5087户市场主体公示信息进行了随机抽查。两次抽查发现未按规定公示信息29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1户,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154户。抽查工作结束后,将抽查结果全部归集于市场主体名下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结果运用。以国家发改委、工商总局牵头的《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为基础,依托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全市范围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制度,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联合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对其在经营、投融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多方面予以限制或者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增强双随机抽查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16年以来,106户市场主体在工程招标中受到限制,5家企业被取消“消费者满意单位”评选资格。(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