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镇财政所长挪用公款百万元炒股等被判刑
16.05.2016 08:12
本文来源: Hb.Xinhuanet.Com
新华社武汉5月15日专电(记者刘紫凌、梁建强)挪用公款百万余元,用于投资股市、黄金、稀有金属市场等,湖北一财政所长被判刑。近日,湖北省纪委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通报,警示广大党员干部。
通报显示,经查,湖北省广水市关庙镇财政所所长黄家成存在挪用公款问题。黄家成在担任关庙镇财政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以向本所会计打借条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共计188.4万元。广水市纪委给予黄家成开除党籍处分,广水市财政局给予黄家成行政开除处分。查实后,黄家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此外,还有两起典型案例被通报。
丹江口市六里坪镇双龙堰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赵明洪存在利用职务便利收取钱款,占有村集体公款问题。赵明洪在任六里坪镇双龙堰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利,在办理村林地林权流转过程中收受他人所送现金8万元;利用管理村组织集体财产的职务便利,与他人采取隐瞒收入不入账的方式,共同私分占有村集体公款18万元,其中赵明洪分得7万元。丹江口市纪委给予赵明洪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26日,赵明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陈书存在收受他人财物问题。陈书担任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王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期间,利用其负责辖区“三违”整治工作职务之便,为他人违规修建“三违”建筑提供便利,收受开发企业钱款3万元。利川市东城街道办事处党委给予陈书开除党籍处分。2015年11月4日,陈书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完)
(编辑:刘晓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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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5.2016 0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