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环保局“四字诀”强化环境执法
为确保丹江口水库水质安全,实现“一江清水永续北送”,改善辖区环境质量,房县环保局强化环保执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创优工作举措,着力打造法制环保,和谐环保,提出“细”“实”“变”“新”四字诀,以此引领环保执法工作,确保了全县水质持续安全稳定达标。
一、源头管理上求“细”。 通过污染减排和“排污许可证”申报活动,对华新水泥、久澳化工等27家重点企业进行细致排查,摸清辖区内排污企业底数,建立排污企业详细档案,建立“一企一档”78卷。同时,认真细致的开展环保后督察活动,及时阻止1家关停企业重新生产,巩固了环保整治成果。
二、问题整治上求“实”。 严厉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在做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采取常规性检查与不定期巡查、夜查、暗查有机结合的方式,重点加强对异常天气突击抽查、双休日和节假日巡查、夜查频次,把污染遏制在源头,杜绝各类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1-3月份,出动执法人员110多人次,检查企业62家,责令限期治理9家,行政处罚3家,把执法工作做扎实,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
三、执法观念上求“变”。 出台了《环境监察工作制度》、《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环境监察报告制度》等12项环境监管制度,规范环保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教育引导环境执法人员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将环境执法工作与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的大局结合起来,把执法工作的出发点、着力点放在能否保障环境安全、能否促进经济发展上来谋划。开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并确保24小时畅通,对待环境污染,把解决实际问题与解决企业法人思想问题相结合,既讲法律法规,提出明确要求,又耐心细致帮助解决企业遇到的环保实际问题。
四、工作方法上求“新”。 不断健全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长效机制,编写了《房县环境保护资料汇编》,把新《环保法》、《十堰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收录其中,印制了1000本,在一线执法工作中,不断将环保法律法规带进企业,向企业一线职工、负责人宣传“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重要性,使其切实提高环境保护意识,配合执法人员做好企业环境执法等各项工作,有效解决了执法难、处罚难、执行难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