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县水务局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作风建设

19.10.2015  12:26

(张启龙)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县委“五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水务系统勤政廉政和作风建设,树立水务部门良好形象,房县水务局出台五项规定,全面正风肃纪。 

严守政治纪律,令行禁止。严禁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严禁拉帮结派,搞“小团体”;严禁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禁弄虚作假、谎报实情、虚报业绩;严禁在微信、QQ、网络和公共场合发表和散布反党、反社会主义制度等不当言论。 

严守工作纪律,恪尽职守。严禁迟到早退、串岗脱岗、擅自离岗。请假2天以内由单位负责人批准,4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5天以上必须报局长审批;公休假一次不能超过10天,可以分次公休,但不准超过年度公休总天数。严禁上班时间看电视、上网炒股、聊天、娱乐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严禁在办理水行政许可、水利项目招投标等方面优亲厚友,以权谋私。各单位每月24日向局办公室报送本月的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局办公室汇总并经领导审定上报。逾期不报者,予以通报处理。 

严守财经纪律,依规办事。严禁用公款宴请私客;严禁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办公用房规定;严禁违反规定以各种名义乱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挤占、挪用各项水利资金;严禁私设“小金库”;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 

严守廉政纪律,廉洁自律。严禁贪污受贿、收受下属和服务对象礼金礼品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用公款支付或到下属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换用、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车辆等资产;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参与带彩娱乐和出入娱乐场所;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效能。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杜绝转变干部作风“一阵风”现象发生。严禁态度冷漠、无视群众诉求;严禁对服务对象作风粗暴、态度蛮横;严禁出现“门难进、脸难看、人难找、话难听、事不办”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机关效能,全面推行首席问责制,发生违规、违纪的人和事,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以外,将对当事人的直接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