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房县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摘牌销案

03.12.2014  13:33

近日,十堰房县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销案的批复,分别对房县西关幼儿园、房县第三中学两家单位进行摘牌销案。

在今年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大队监督员发现房县西关幼儿园疏散楼梯数量、应急照明等皆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房县第三中学女生宿舍楼安全出口数量不足,外窗装有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铁栅栏等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相关规定。大队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的有关规定,判定房县西关幼儿园、房县第三中学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并由县公安局提请县政府对其进行挂牌督办。

在挂牌整改期间,大队监督人员积极跟踪服务,并与隐患单位协调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和方案,保证其单位有计划、有措施、有步骤地开展隐患整改。

目前,房县西关幼儿园、房县第三中学两家单位火灾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毕,经单位申请,大队监督人员又对两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了复查,发现隐患整改完全符合整改要求,同意销案,并及时报县公安局提请县政府对两家单位撤销挂牌督办。

下一步,房县消防大队将继续跟进神农集贸市场、锦江之星酒店的整改工作,力争按期整改销案,同时扩大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果,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全面排除隐患,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