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丰花园"胶囊房"全部拆除 江汉区7名负责人被问责

11.02.2015  10:15

(武汉晨报)

江汉区穗丰花园“胶囊房”经电视问政曝光后,目前已经全部拆除,江汉区房管局、区综治办、唐家墩街道办事处相关负责人被问责。

昨从市治庸问责办获悉,截至目前,2014年“电视问政”期末考共曝光63个问题,已问责148人,其中,局级干部1人,处级干部46人,其他干部101人;纪律处分44人,组织处理118人。并对9个问题补充调查问责进行通报。(记者朱凯 通讯员郑晖 吴琪 刘志强)

江汉区穗丰花园“胶囊房

经查,江汉区唐家墩街穗丰花园5栋301室、302室、401室、402室、502室承租人肖某等人,从2013年7月开始将房屋进行分隔,形成64个“胶囊房”对外出租。江汉区房管局、综治办、唐家墩街道办事处开展了数次整治,截至电视问政前,仍然有9户“胶囊房”没有清退。1月7日电视问政曝光后,江汉区政府将9户“胶囊房”租户清退。1月11日,穗丰花园5栋“胶囊房”的隔断由出租人自行拆除完毕。

江汉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对穗丰花园乃至该区“胶囊房”整治不到位问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江汉区综治办未能认真履行牵头职责,组织、协调、督办不力,负有主要管理责任。唐家墩街道办事处未发挥“街道为主”的主体作用,负有管理责任。

江汉区纪委、监察局给予江汉区房管局房屋租赁管理站站长秦祝平记过处分,给予江汉区房管局副局长罗敏行政记过处分,给予江汉区房管局局长吕照清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江汉区政法委副书记兼区综治办主任刘汉华诫勉谈话处理,给予江汉区唐家墩街道办事处主任李德民同志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江汉区唐家墩街工委书记袁爱华同志作出书面检查。江汉区区委常委、副区长陈红山,未能正确履行分管工作职责,对区房管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市纪委给予其诫勉谈话处理。

青王路屡修屡破

东湖风景区回告:下一步将建立交通管控长效机制和渣土管控联动机制,加大对渣土车辆的管控,确保维护监管及时、到位。给予区城管局和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通报批评处理,分别给予区城管局分管副局长马建和区公安分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陈文胜诫勉谈话处理。

在校老师开补习班

市教育局回告:经查,常阳永清城小区共有64家培训机构,其中17家属无证经营。经集中清理整治,已有5家关停,3家已补办工商营业执照,另9家责令补办营业证照。通过调查,确认七一华源中学七年级七班数学教师潘利华、八年级八班数学教师刘秀仿在社会培训机构有偿兼职任教。

区教育局对七一华源中学通报批评,责成七一华源中学作出书面检查;给予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黄运萍书面检查处理;给予七一华源中学党支部书记覃武彬诫勉谈话处理,给予七一华源中学主持工作的副校长吴时亮警告处分;给予潘利华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给予刘秀仿警告处分。

西河河水被污染

新洲区委回告:新洲三店镇西河成“污渠”,居民饮用水遭遇污染。经查,给予三店街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全面负责)、环保协管员蔡成建行政警告处分;给予三店街政协联络委主任、党工委副书记高子六诫勉谈话、责令书面检查处理。

梅兰山居小区

违建整改不到位

江夏区委回告:对庙山办事处予以全区通报批评;对庙山办事处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处级干部钱忠燕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将其调离现任工作岗位;对庙山办事处城管办负责人刘强干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区城管委副主任(副局长)胡军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区城管执法二中队(开发区中队)前后两任负责人祝波、潘明高分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区城管执法二中队小区巡查组组长况连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对区房管局副局长徐华平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房管局物业科负责人肖誉给予诫勉谈话处理。

数百万吨废渣小区堆成小山

市环保局回告:新洲区双柳镇中东磷化工厂废渣堆积成山问题,经查,给予政策法规处调研员郝喜见诫勉谈话处理。下一步,市环保局将按照法定程序申请江汉区人民法院对中东磷业公司环境污染问题依法处理。

谌家矶大道与天兴洲大桥

交汇处又脏又乱

江岸区委回告:下一步,江岸区将加强对此临时道路的管理维护;加大路政执法管理;积极推动城中村改造、生态底线区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争取2016年内彻底改善区域环境。

学校放学违停严重

市公安局回告:硚口红旗村小学在放学时段,车辆违停严重,交通拥堵,无交警执勤疏导问题属实。硚口分局决定对交通大队一中队机动警务区负责人刘武君(警长)予以诫勉谈话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处理。

市第一初级中学在放学时段,车辆违停严重,交通拥堵,无交警执勤疏导问题属实。江汉分局决定对交通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桂明杰予以通报批评处理。

市育才第二小学上学时段周边道路车辆违停严重,交通拥堵问题属实。江岸区交通大队三中队育才二小所属警区警长邓涛负责该路段巡逻管控工作,江岸分局决定对其予以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处理。

鲁巷实验小学周边卓豹路家长接送学生车辆违停,严重阻碍交通且无交警前来疏导问题与实际情况有出入,不存在问责情形。

虎泉街卓豹路黑的

市公安局回告:关于虎泉街卓豹路地铁2号线虎泉站出口处“黑的”、“摩的”揽客的问题属实。该处属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辖区,副中队长付敬忠负有直接责任,洪山分局决定给予付敬忠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处理。

执勤交警与黑车司机攀谈的问题属实。问政短片中曝光的当事“交警”实为东新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协警谈贤明。东新分局决定对交通大队一中队负责路面秩序和协警管理的副中队长潘峥给予诫勉谈话处理,对协警谈贤明予以辞退。

责编:朱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