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省卫生计生委发布了我省2014年基本药物集中招标第一批中标目录,目录至发布之日起,我省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可选择使用新的基本药物。
773家企业中标 1963条品规入选
我省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从7月31日正式启动,在本次药品集中招标过程中积极推行国家卫计委发布的新版基本药品目录,包括520种基本药物和280种省非目录药品,以及530种国家低价药品和289种省低价药品。
经统计,2206家企业参加2014年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低价药)集中采购,其中国内药品生产企业有1806家,境外药品生产企业有64家。36994 条药品在网上注册竞标,其中7578条基本药物获得竞价/议价的资格。
截止12月10日挂网公示结束,经过投标限价、网上报价、综合评审以及专家议价层层环节,最终遴选出1963条拟中标品规,涉及773家中标生产企业,其中境外生产企业有14家,《中国医药统计年报(2012年)》公布的前百强生产企业有103家,占中标企业的13.32%。我省生产企业中标家数为43家,涉及到132个中标品规。
本轮基本药物(低价药品)通过招标中标药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可在《湖北省基本药物集中招标中标目录(2014年)》中采购并按比例配备使用相关的基本药物。
此外,在通过经济技术标书审核的20131条药品中,有12553条常用低价药品直接挂网供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临床使用。
完善“双信封”招标制度 保证临床用药需求
从2011年的1083个品规到2014年的1963个品规,880个品规的增加是为了保障医疗机构有更为充足的药品供应和高效快速的药品配送渠道,而科学完善的招标制度则是保障临床用药需求的第一步。
本次药品招标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将公开、公平、公正贯穿于招标工作全过程,力求做到把握规则和原则严格、严谨;充分考虑药品质量和价格等要素建立评分指标体系,改以往的“最低价中标”为“综合评价和评分”,改“一品一规一厂家”为“一品二规三剂型”,完善“双信封”评价方法。通过综合评审,改原来的1个品种中标为1-3个品种中标,从源头上解决常用低价药、急救药、罕见病用药、习惯用药、品牌药入围率低和价格倒挂不能正常供应等问题,防止一家企业不生产,出现缺货、断货现象,保障医疗机构临床用药及时供应,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
在评审过程中,一方面,对投标企业的药品质量、生产企业服务、技术能力、供应配送和信誉等进行全面审查,并将企业是否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版)》(GMP)认证以及其它体现药品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列入经济技术标评审标准。另一方面,针对竞标价格明显偏低的药品,进行综合评审,避免恶性竞争,对达到国际水平的仿制药优先招标,鼓励企业提高基本药物质量。
经过对拟中标价格进行价格梳理后估算,本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品规数量比我省2011年基本药物中标品规增长了77%,能满足基层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采购药品价格整体下降1.57百分点
在1963条中标品规中,有210种原研制药品、单独定价药品、优质优价药品,占总数的11.7%。通过对2011年和2014年连续两次中标的品规对比显示,新一轮基本药物中标价格较我省2011年集中采购药品价格整体下降了1.57百分点,其中基本药物平均涨幅6.22%,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平均降幅达7.79%。
原307种基本药物本次中标价格与2011年基本药物和2013年非基本药物的中标价格相比,分别涨幅3.89%和降幅4.86%;原177种省增补的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与2011年基本药物和2013年非基本药物中标价格相比,分别涨幅8.18%和降幅4.68%。同时,与《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公布后,完成新一轮集中采购的省份相比,我省本次国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中标价格属于中下游水平。
据省卫生计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部分药品中标幅度的上升并不意味着购买价格的增加。诸多数据显示,单一来源下的“唯低价”中标策略,在通过对中标企业数量的科学控制,充分发挥市场发现价格机制,合理引导价格形成的改善后,本轮基本药物中标价格更趋向了理性,防止出现以往部分企业为达到中标目的,恶性竞争,以报低于成本价中标,造成事实上的价格虚低,致使不生产或部分生产的现象。同时,新版GMP 改造和质量层次较高的药品的增加也是导致中标幅度上升的原因之一。而我省中标价格水平明显低于参照省份,达到了通过招标降低基本药物非目录药品价格的目的,这也意味着老百姓可以更低的价格购买到相关药品。
动态监测保障药品采购配送顺利进行
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我省取得了“三降两升一加强”的时效,基本药物实际销售价格下降44.56%,门急诊次均费用同比下降22.18%,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13.31%,但仍存在中标药品供应不足、配送不及时等问题。省卫生计生委将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我省基本药物的采购和供应保障工作。
在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管理方面,省卫生计生委对药品采购工作进行全程、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对我省网上集中采购基本药物采购品种和采购价格实行动态调整,及时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动态调整工作,确保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公开、透明。加强基本药物配送管理,提高配送集中度和及时配送率,着力解决村卫生室基本药物配送“最后一公里”问题。
同时,做好短缺、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和备案采购工作。采取分类管理、动态监测、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和常规储备等有效措施,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短缺、低价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提高短缺、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能力,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对纳入国家和省常用低价药品清单药品,通过相应资质审查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网上交易,阳光采购;对临床必需但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基本药物,试行以不高于政府最高零售价限价挂网或定点生产的采购方式,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
此外,严格执行市场清退制度,对蓄意抬高价格或恶意压低价格,供应质量不达标药品,未及时配送供货等问题,一律记录在案,列入不良记录,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药品及时供应。(周文照)
我省新版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名单出炉 -
武汉00:33 21.01.2015 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