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我省公积金新政春节后将出台

31.01.2015  13:07

 

楚天金报讯  图为:市民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办手续  (记者邹斌摄)

今年的省政府工作报告提到,“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昨日,住房公积金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就如何提高公积金覆盖面和使用率,以及完善制度监管等问题,代表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声音

2013年武汉非公企业缴存比例不到13%

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副主席冀群风指出,就我省住房公积金整体情况来看,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相比,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所占比例仍然较小。没有缴存公积金的人群多数来自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在城市有固定工作的农民工等。

以武汉和黄石两市为例。2013年,武汉市非公企业共52323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有6598家,仅占12.6%;黄石市也仅有10%的非公企业为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

从缴费情况来看,非公企业缴存额普遍偏低。2013年,武汉市非公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余额98.6亿元,仅占全市住房公积金总计余额570.22亿元的17.29%。再如黄石市非公企业为职工人均缴存住房公积金434元,低于全市625元的平均水平。

收益率为1.85%公积金“躺着缩水”

昨日,列席省人大会议的湖北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接受楚天金报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去年省人大关于湖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未利用的住房公积金存量达300亿元,除武汉市个贷率较高外,其他市州个贷率均在50%左右,最低的只有8.49%。大量资金作为存款放在银行,没有充分利用。全省公积金累计贷款67万户,只占到缴存总数的30%。

同时,公积金增值收益偏低。截至2013年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1186亿元,当年增值收益20亿元,收益率仅为1.85%,远低于同期银行的存款利率和国债的收益率。对于缴存职工而言,只能获得相当于三个月整存整取存款2.3%利率,而同期CPI为2.4%,意味着公积金“躺着缩水”。

■热议

大病住院能否允许提取公积金

省政协委员、省总工会副主席冀群风建议,全面推动我省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进一步出台鼓励和支持非公企业建制扩面的相关政策。建议对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非公企业给予多方面的财税政策优惠;将住房公积金年审结果计入企业诚信档案;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非公企业,可采取按最低标准缴存,以减轻企业负担,待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提高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省政协委员、恩施州农村综改办常务副主任吕春建建议,积极推动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使进城务工人员享受城镇居民同等的住房保障政策优惠。具体建议是,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工资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得高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为12%。

提高公积金使用率方面。代表委员建议,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有住房物业管理费,缴存职工可凭房屋产权证和物业管理费发票申请提取,各城市可根据当地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租金、物业费水平,规定提取限额,保证资金用于基本住房消费。二是允许提取支付大病住院费用。住房公积金属缴存职工个人所有。当职工患有危及生命的重大疾病时,对大额医疗救治费用具有迫切需求。应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大病住院费用。

■回应

我省春节后出台公积金新政

昨日,省住建厅厅长尹维真表示,我省已出台规定,强制性要求非公企业将缴存住房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

去年,我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住房公积金纲领性文件,一共5部分16条,被称为湖北住房公积金“新政16条”。

为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新政16条”明确规定:低收入困难家庭,可用公积金缴纳物业费;可凭正规合同,提取规定额度内的公积金用于房屋装饰装修;父母或子女购房可互用公积金;缴存同城同比例,杜绝“分配不公”;本省范围内异地购房的家庭,都可以用缴存地住房公积金来办理贷款,各市县将实现缴存异地互认与转移接续等。同时,简化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提高公积金贷款效率。

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联合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今后,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职工,只要连续缴存公积金满3个月,无需租金发票、税票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对此,尹维真表示,我省正在抓紧研究制定办法,落实相关规定,春节后就会出台新的方案。下一步,国家正在研究现有公积金条例不适应现状,解决住房、维修等问题。充分发挥公积金在住房保障、调节方面的作用。

本版采写:记者  雷巍巍  乔奇邬红波  朱娟娟  叶纯  赵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