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家园 清洁乡村 我省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
图为:武穴水泥窑协同处置厂全景
图为:鄂州数字环卫指挥中心
图为:卫生填埋法
图为:焚烧法
图为:堆肥处理
图为:水泥窑协同处置
湖北日报讯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将治理农村生活垃圾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的重要内容,作为“三万”活动的指定动作,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国家住建部充分肯定了我省的做法,将我省列为全国县域农村生活垃圾城乡统筹治理试点省份。
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一阶段的各项任务已基本完成,工作目标基本实现,初步建立了省、市、县、镇、村五级联动的工作体系,确立了切合我省实际的技术路线,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全省三分之一左右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目前,全国启动了五年专项治理行动,目标是90%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由于我省基础较好,省委、省政府要求目标任务提前完成,并要求全面发动群众参与。各级财政要设立专项,将相关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同时积极探索“PPP”等市场化模式,推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加强垃圾收运与处理设施建设。我省将以县为单位开展逐县达标验收,每季度考核通报,年终奖惩兑现。
治理成效
收运体系不断完善
全省农村地区已配置垃圾池47.06万个、垃圾中转房1.84万个、压缩式垃圾中转站233座、各类垃圾转运车6.31万辆,配备农村保洁员5.9万名,总体收运能力实现质的飞跃。农村地区实现了“三个基本覆盖”,即垃圾桶、垃圾池自然村基本覆盖,农村保洁员自然村基本覆盖,垃圾中转箱行政村基本覆盖。
处理设施能力提高
目前全省共有垃圾处理设施153座,其中建成119座,在建34座,这些垃圾处理设施可服务我省33.51%的农村地区,较2012年处理水平提高22个百分点。
资金投入与筹措力度加大
各地通过财政统筹安排与奖补、社会募集、乡镇自筹、“一事一议”、农户集资、投工投劳等方式,不断拓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筹措渠道,有的地区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向村民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强化了群众环境意识。
据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来,各级政府共筹措各类资金62.4亿元,大部分地区建立了考核机制,实行财政奖补激励政策。
全面推进的工作机制得到强化
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职能,积极争取中央政策,统筹安排和整合资源,支持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各市、州都成立了以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大部分地区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工作方案与推进措施。
全省总体上建立了“省级统筹协调、市级组织推动,县级主体责任、镇村具体实施、发动农民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城乡一体、全面推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