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向公正高效权威迈进
(法治中国·公正司法)为了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向公正高效权威迈进
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陈菲、罗沙)废止劳教制度、出台防范冤假错案制度规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政法机关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重头戏”。即将召开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专题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将引领司法体制改革朝公正高效权威迈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顶层设计密集出台举措
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延续半个多世纪的劳教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彰显了我国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的进步。
近年来,我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迈出了重要步伐,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要看到,司法人财物受制于地方,司法行政化问题突出,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直接影响司法公信力。要从根本上解决存在的问题,还要靠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并从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和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等多个方面推动司法体制改革。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及贯彻实施分工方案》,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若干重点难点问题确定了政策导向。
一次次会议,一项项部署,努力把蓝图变成方案、把方案变成现实。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建立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执法司法公开全面推进……随着一系列带有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的改革举措陆续推出,司法体制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向纵深推进。
攻坚克难扎实推进改革
司法体制改革的举措,从纸面一步步走进现实生活,细微之处成果显现。
河北阜平县的袁某某在丈夫被人伤害致死后,不相信法院能够解决问题,不停地奔走于各级各部门,甚至拦截领导的车队,试图用极端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最终在省联合接访服务中心的引导和跟踪督办下,法院依法对她的案件做出公正判决。袁某某从极端上访转为依法诉讼,感受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阳光。
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推进以来,这样的案例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人们视野中。经过一年多深入推进,政法机关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有了明显提高,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各级政法机关从一项项具体改革举措做起,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今年1月1日起,全国3000多家各级法院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接受公众监督;检察机关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司法公开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为了进一步推动这项改革,今年2月,中央政法委出台了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
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年9月,最高检、司法部部署在北京等10省(区、市)开展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每一项具体改革任务的有序推进,都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进了一步。
试点探路可复制可推广
深化司法改革,需要知难而进、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
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都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础性、制度性措施,具有牵一发动全身的作用。
《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下发后,中央决定这4项改革在6个省市先行试点,为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积累经验。
实现司法公正,关键是要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责任制,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
围绕办案责任制,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率先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组建以审判长为中心的审判团队,使得法官的职、权、责高度统一。改革施行两年多来,该院结案数同比上升31.21%,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9.13%。
今年9月,上海召开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任命大会,289名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接受任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产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这项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举措是上海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先行试点工作的重要一步。
建设法治中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新的历史时期下,各级政法机关将担起新的历史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