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6家大国企掌门落马 “能干能贪”成怪圈?

07.11.2014  14:52

   新华网成都11月7日电(记者吴光于)掌门11年间,他累计完成200余亿元投资,集团控股的兴蓉投资成为迄今成都市唯一的国有上市公司——业绩辉煌的兴蓉集团原董事长谭建明,近日因受贿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高投集团原董事长平兴、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张俊、投控集团原董事长吴忠耘、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2012年以来,成都先后有6位市属国企掌门人因受贿被查处。作为商界“能人”,他们的“成功”故事各不相同,然而他们的“落马”却如出一辙。

   中央巡视组在最近一轮巡视时专门提到“能人腐败”,直指一些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缺位。专家指出,应扎紧制度“篱笆”,防止有能力的干部出现贪腐,还要激励和调动“能干不贪”的干部,防止他们被“逆淘汰”。

   ”:心态失衡“堤内损失堤外补”,受贿动辄千万“来者不拒

   调查显示,谭建明在兴蓉集团任职期间,为30多家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物共计3000余万元(其中未遂1730万元)。

   成都高新区投资集团原董事长平兴,被指控在1998年至2008年受贿1800多万元。红包回扣、字画紫砂壶、干股,甚至装修房子等,他对各种形式的贿赂“来者不拒”。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同样被指控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送的现金、购物卡及代付房租,共计约1480万元。

   成都银行原董事长毛志刚,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60万元,购物卡35万元,购房优惠款16万元,以及美元、欧元、英镑、港币、台币等若干,同时还收受622.33万股成都银行股份。

   纪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国企负责人,介于商界和政界之间,受贿都有种“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失衡心态。他们认为自己的地位并不牢靠,因此想趁在位为自己以后的生活多做准备。

   “做了这么多项目,融汇这么多资金很艰辛,上市更是难上加难。可是回过头来看,自己在名誉上没有什么收获,于是对收受贿赂大多抱着‘顺势而为’的心态。”谭建明在接受调查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