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现场摸底核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
油库现场摸底核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商务局(委):
为充分了解我省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油库实际情况,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石油成品油经营企业油库现场摸底核查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5]96号)要求,省厅将于4月至6月开展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油库摸底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核查目的
通过全省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油库的摸底核查,为今后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行业监管及制订“十三五”仓储行业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二、 核查范围
全省具有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资质的企业。
三、 核查方式
市州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对当地成品油批发、仓储经营企业油库逐一现场核查。省厅将择机组织部分市州交叉检查或按比例进行抽查。
四、核查内容
(一)核查油库产权归属、地理位置、库容量、油罐个数、以及是否符合油库布局规划。
(二)查验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质监等部门核发的油库及配套设施等相关证件原件,无原件的要逐一核实并说明情况。
(三)2007年1月1日后通过购买其他企业油库取得资质的企业,要重点查验购买协议及有关油库买卖、转让证明文件。
五、相关要求
(一)在核查过程中,对不拥有油库或油库不满足现行规定条件的企业,要在据实了解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处理意见。
(二)核查结束后,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要如实填写石油成品油批发、仓储企业信息表(见附件)并报送核查总结,于6月30日将核查总结及企业信息表报省厅。
联系人:市场运行和商贸服务处 彭欣 陈敏
电 话:027-85725217 85725707
湖北省商务厅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