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所长操办前妻母亲丧事 副所长通知全所职工吊唁
楚天都市报5月8日讯(记者陈凌墨)财政所长操办前妻母亲丧事,该所副所长兼办公室主任忙着张罗,通知该所职工前去吊唁,结果双双被处分。高压之下,还有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刚刚过去的双休日,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连续通报1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
这16起案件分别为:
恩施州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2013年4月,咸丰县档案局虚列支出套取专项经费,其中部分用于发放职工加班补助。该局局长陈学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副局长张选君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2、咸丰县财政局丁寨财政所所长金国荣在操办前妻母亲丧事时,违规收受本单位职工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所副所长兼办公室主任李昌义,擅自以“财政所办公室”的名义发消息通知该所职工前去吊唁,且本人送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巴东县国土资源局茶店子国土所所长谭江波、工作人员廖汉斌,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鹤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食品中队中队长宁廷波与工作人员田健,驾驶公车到恩施州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办理有关业务后,用公车接送朋友吃饭,宁廷波、田健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5、来凤县接龙中学校长刘志祥三次向县教育局原局长黄万国送礼金,百福司镇中心小学校长向军三次向黄万国送礼品礼金。黄万国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刘志祥、向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天门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天门市渔薪镇武圣村违规发放春节福利,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李顺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天门市麻洋镇曾菱村违规公款吃喝,村党支部书记曾运良、村财经委员曾国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曾道仁、村妇女委员徐腊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荆门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沙洋县后港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费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常克军,现任党总支书记、校长王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钟祥市物价局违规发放奖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副局长史正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钟祥市住建局违规为局机关干部及部分二级单位发放加班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石乃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荆门高新区兴隆街道凤凰社区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安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凤凰村“两委”多人受到党纪处分,该村原支部书记彭丁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彭丁华还利用职务之便,挥霍浪费集体财产、变相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林业站虚报项目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站党支部书记陈天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昌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远安县鸣凤水利设计院党支部书记、院长杨传喜多次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枝江市第二高级中学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违规报销费用,违规私存私放公款,该校分管财务的副校长周艺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宜昌市夷陵区黄陵庙文物管理处虚开票据发放福利费,该管理处党支部书记、主任李志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