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市多措并举助法律援助提质增效
2014年,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荣获省、州、市三级表彰,全年完成法律援助案件405件,法律援助事项4100件。近年来,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法律援助质量年为突破口多举措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
一、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逐年扩大援助范围
2014年恩施市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扩展为6类对象,今年再加力度,将“绿色通道”范围进一步扩大,对下列范围的对象和案类免于经济状况条件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1、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在社会福利机构由政府供养的;2、正在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孤儿保障金或生活困难救助金的;3、60周岁以上老年人追索赡养和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的;4、有特殊困难的残疾人维权的;5、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或工伤赔偿的;6、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或者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产生民事权益的;7、军人中的义务兵、供给制学员及军属维权的;8、执行作战、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及军属维权的;9、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维权的。
二、坚持案件评估及跟踪回访确保案件质量
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做好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评先表模、评比优质卷宗、评选办案能手、入选中央公益彩票基金发放等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继续加大案件“回访”工作力度,回访当事人是否对服务满意,是否有借援助之名乱收费等情况,确保法律援助的真实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三、完善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办理效率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制”与“点援制”相结合的受案制度。受援人在法律援助中心公布的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名册中自主选择承办人,尊重了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尽可能地让受援群众得到优秀法律援助人员的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异地协作站建设。2014年恩施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浙江绍兴、广东中山建立了“异地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今年将加大对工作站的宣传力度,扩大异地工作站的知晓率,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做好异地农民工维权工作。
进一步加强窗口建设。在“亮牌上岗”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窗口值班律师的执业行为和工作纪律进行全面规范,从促进和提升法律援助窗口质量着手,确立窗口服务“四心”工作法,即:热心接待、耐心倾听、真心解疑、爱心施援,并将该工作法贯穿于法律援助“接待、咨询、受理、审批、指派、回访”的每一个阶段。(毛红梅 王小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