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首次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

19.01.2016  17:18

1月15日下午,恩施州七届人大六次会议按照议程通过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等多个决议后胜利闭幕。全会明确提出将恩施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并要求在  “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进行专门部署。

近年来,恩施州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积极抢抓创建全国首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机遇,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面小康和“六城同创”深度融合,全面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让全州各族群众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提升幸福感,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已经成为各族群众和全社会的广泛共识。

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单独章节写入“十三五”规划纲要,与全州经济社会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是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的有效手段,是推进民族工作落实新要求、适应新常态、探索新思路、取得新成效的重要举措。

目前,按照恩施州“十三五”规划纲要的总要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