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设立全省首个旅游巡回法庭

13.04.2016  10:26
   

4月11日,恩施州旅游产业在暖阳中迎来了重大突破—在恩施州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工作现场会上,全省第一个旅游巡回法庭在恩施市挂牌诞生。此次会议标志着恩施州旅游法庭建设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法官驻景区,司法促旅游”的活动为旅游综合监管“1+3”新体制开了一个好头。今后一个阶段,恩施州各县市将以恩施市旅游巡回庭模式为参照,陆续成立机构,彰显旅游法庭调解旅游纠纷,保驾旅游维权的作用。

3月16日,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恩施州旅游委员会联合发文《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的通知》,提出要针对性的加强旅游景区等游客相对集中区域旅游维权合议庭和巡回审判工作,建立人民法院与旅游主管部门解决旅游纠纷的沟通交流机制。根据旅游纠纷涉及面广、异地发生、标的额小等特点,积极运用小额诉讼等简易程序,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并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旅游纠纷案件,要求当日受理、当日立案、当日送达,就地受理、就地审理、就地调解和就地执行。

经过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和恩施州旅游委员会的多次商议,决定在恩施市先行试点,在恩施市民一庭、屯堡、白杨、芭蕉四个人民法庭内设旅游巡回法庭。每个巡回庭配备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一名法警。实行“两免”,即对小额旅游纠纷案件实行免费受理,对标的在一万元以下的旅游纠纷案件免收诉讼费和申请执行费;“三定”,定期在“黄金周”等旅游高峰期,定点在旅游核心景区和游客集中区域,定人以审判业务骨干为主开展法律咨询和调解办案。

恩施州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州长马尚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马尚云表示,司法服务进景区是恩施州依法治州战略的大事,是全州旅游界、法治界的大事,对依法治州起到引领作用,体现了全州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的情怀。旅游业是全州七大产业链之一,是全州人民的“金饭碗”,全州法院建设旅游巡回法庭,有利于进一步维护良好的旅游形象,对旅游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大力支持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建设,在全州景区大力推广,力争建成全省示范、全国典范。

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武星在会上说到,旅游巡回法庭的成立,是围绕旅游产业发展这一中心工作的顺势之举、必要之举。不能因为旅游纠纷让游客对恩施州的法治建设、旅游环境打折扣,要以热情周到的司法服务为旅游产业添彩加分。

恩施州旅游委党组书记、主任杨跃红在发言中讲到,“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旅游过程中出现的小矛盾、小纠纷极易演变为旅游恶性事件,影响旅游形象。要依靠法治思维、法治理念来规范产业发展,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旅的行政能力。

会议当天,恩施州旅游委党组成员、副主任胡福先,恩施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波,恩施市人民法庭党组书记、院长冉文化,各县市司法系统、旅游系统负责人,核心景区代表等出席会议。(来源:恩施州旅游委  华支那  审稿:邓亚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