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建立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 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恩施州率先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等,打组合拳,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恩施州出台以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为重点的《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将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州级8个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包保一个县市,督促推动清欠工作,织牢了治理农民工欠薪工作保障网。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2016年先后组织5次建设领域欠薪隐患全面排查,共排查工程项目900个,发现欠薪隐患项目56个,涉及农民工3852人,涉及金额7340.2万元。对所有隐患均建立了台账,跟踪管理、综合研判,限期整改销号。制定专题宣传方案,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开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栏,在新媒体平台发布治理欠薪工作动态,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网络有言、户外有势,营造了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民工工资清欠的浓厚氛围。
实施农民工工资准备金制度,破解“无钱发”的难题。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业主按规定比例将部分工程款拨入施工企业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款分账运行,保证农民工工资“有钱发”。当账户余额低于工程标的额3%时,开户银行向建设工程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提出书面预警。对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不配合落实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目前,全州已有308个工程项目开设工资专户,存入准备金1.4亿元。
实施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破解“怎么发”的难题。分包企业负责为招用农民工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按月考核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由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农民工工资准备金专户银行,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社保卡或工资卡。农民工由“拿年薪”变为“拿月薪”,保证工资及时发放。目前已有16个工程项目实现银行代发工资,累计发放工资2535.4万元,惠及农民工近3000人。
实施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制度,破解“发给谁”的难题。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运行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锁定人头,农民工刷卡上班,实现用工实名制,劳动监察部门可借助此系统对施工企业务工人员、员工考勤、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信息进行实时监管。通过建设该平台,实现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目前已在142个项目中投入使用该系统。
实施农民工欠薪银行代偿制度,破解追欠难题。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总承包企业共同作出按期支付诚信承诺,经银行授信,施工企业可免缴或缓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一旦遇到分包企业无法支付、包工头逃匿等情形,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可由施工班组登记造册、农民工本人签字,经总承包企业、项目主管部门、劳动监察部门审核认定后,工资准备金专户银行在一定额度内将工资先行支付给农民工。
此外,恩施州还建立了三项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采取集中交办、点题监督等方式将涉嫌拖欠工资的项目交由县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处理,搭建起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平台。建立企业经营状况、资金运转、工资发放、信用评价等信息归集、交换和更新机制,实现信息互认共享。
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县市及重大项目、重大案件进行重点督查。对责任履行不落实、处置工作不得力、清欠成效不明显,引发重大欠薪案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建立劳动用工领域信用体系,对用工企业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将守法、诚信企业纳入红榜,广泛宣传其好做法;将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纳入“黑名单”,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融资贷款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其一处违法、处处受限。严厉打击恶意欠薪犯罪行为,2016年全州累计向公安机关移送并立案恶意欠薪案件16件。(周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