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突出“四强”促进广告产业发展

24.10.2014  10:45
 

针对恩施州广告市场主体发展量小质差的问题,工商部门积极履行指导广告业发展和广告监管双重职能,大力推进广告兴州战略实施。确定未来三年,全州广告市场主体户数年均增长在15-20%左右,力争突破700户,广告经营额突破3.6亿元;引导扶持年广告经营额5000万元以上的广告企业1-3户;3000万元以上的3-5户;500-1000万元5-8户;建成1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各县(市)分别有不同资质等级的广告企业。

一是强化专项整治。 扎实开展整治互联网重要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和印刷品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全州宾馆、餐馆、商场等重点场所,以名片、单页、宣传册等形式,摆放、散发的商品促销、房地产、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等印刷品广告进行全面清查,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严厉查处未经登记利用展示牌、电子显示装置、交通工具等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媒体自律, 发挥好工商部门牵头作用,认真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能,瞄准重点区域、重点媒体、重点类别广告,督促媒体自查自纠。

三是强化监测监管。 高度重视国家广告数据平台分发的违法广告线索,加强监测环节与监管执法环节协调联动,认真落实好广告监测、监管和查处一体化机制。处理好国家局、省局、州局、县市局广告监测数据分析与运用,做到互为补充、互为完善、互为推动。

四是强化执法办案。 在广告监管工作中,不能简单的责令停播或整改,或只对广告发布单位简单处罚,而遗漏了对广告主、广告代理部门的处罚,对涉案异地广告主、广告代理部门该移送的案件线索没有移送,造成执法不能完全到位等问题。高度重视广告职业打假人的举报,做到件件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