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工商局开展打假保春耕行动
日前,恩施州工商局根据省局《关于深入开展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鄂工商市〔2015〕14号)文件精神发出通知,要求全州工商系统进一步增强红盾护农行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大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稳定。
一是完善监管措施,规范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主体监管,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的部署和要求,优化登记方式,探索放宽对农资市场主体经营范围的登记限制,全面清查辖区农资经营主体;完善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灵活采取行政指导、行政约谈、行政告诫、信息公示等方式,加强日常规范管理,落实年报公示、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制度,构建以随机抽查为核心的农资市场日常监督检查制度体系,促进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格局。
二是提升日常监管效能,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抽检力度,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各级工商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实行“靶向式”抽查检验;加大涉农案件查处力度,探索农资市场跨区域、跨部门的协同监管和综合执法制度,加强监管执法联动,严厉打击农资市场五类违法经营行为;强化专项整治力度,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突出春耕、夏种、秋播时节,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农业生产顺利进行。
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农资经营者诚信意识。完善农资市场监管信息化制度,树立大数据理念,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探索建立农资市场监管大数据资源体系,为政策制订、任务发布和开展专项行动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更加科学,继续强化农资市场开办者和农资经营者是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大力推进与农业部门要求的农资经营者进(销)货台账互通互认,引导农资经营者自律制度建设;建立“重点监管名单”制度,提高监管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规范“农资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督促农资经营者树立诚信经营意识,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四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办检查;厘清职责边界,正确处理“宽进与严管”、“牵头负责与协调配合”、“政府监管和行业自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这四个关系;规范数据统计,及时上报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恩施州工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