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四项举措力促机关党建工作结硕果
本网讯(通讯员 李志)6月27日,在恩施州州直单位庆祝建党93周年表彰大会上,恩施州检察院机关党委被中共恩施州委州直机关工委命名表彰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州直机关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同时,该院两名同志分别被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据悉,近年来,恩施州检察院机关党委在州委州直机关工委的正确领导和州检察院党组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四项举措扎实抓好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认真坚持周五例行学习制度。采取请州委党校教授或其他专家学者来院授课、院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成立青年党员干警读书组、举办检察官论坛、党员干警结合实际作专题发言、先进模范人物作报告、收看视频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党章、学党史,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检察业务工作自觉服从于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所需要的各方面的科技文化知识,等等,不断加强党员干警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武装,加强党性修养,提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及执法办案能力素质,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2011年以来,先后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州委政法委表彰为“全州先进基层党组织”、被中共湖北省委表彰为“2010—2011年度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先进单位”、被中共恩施州委表彰为“全州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在2011、2012、2013年度州委州政府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中,州人民检察院均被评为“优秀”等次。
二是紧密结合检察机关如何在实施产业化、城镇化“双轮驱动”、建设全国先进自治州战略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等实际,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开展以联系企业及检企共驻共建“五个一”活动为主要载体的服务性党组织建设并取得成效。首先,确定州内21家年产值均在500万元规模以上的企业为活动联系点,分别由担任院领导、机关党委主要负责人、中层正职的一名党员同志为联系人和责任人;其次,分别走访21家企业,主要是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治安及法治环境、对企业及企业家提出的问题作出回应或提供法律咨询;再次,向企业赠送一个《检企联系卡》,卡上标明联系人照片、姓名、性别、职务及联系电话等内容,以方便与检察机关随时联系;第四,发送一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优化环境文件选编》,供企业及企业家学习掌握相关政策和开展共驻共建活动;第五,写一份专题调研材料。以上这些举措受到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三是认真评选“机关党建和检察业务工作党员示范(先锋)岗”,注意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其中,被评为“党员示范岗”的人民监督员办公室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检察机关统一考评中名列全省第一;被评为“党员先锋岗”的公诉处党员青年干警李明桥同志2013年一人审查并办理刑事审判监督案件10余件,人民法院已作改判6件,他所在的公诉处被省人民检察院综合考评为2013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第一名。
四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配备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一名;经常组织党员干警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识;有的放矢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 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发展党员,近两年已有三名申请入党人经教育培养考察先后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其中两名已被列为发展对象,一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另一名预备党员正在考察中;积极主动向院党组汇报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专门听取检察长通报检察工作;注意抓好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对在党务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和奖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