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出台创业担保贷款新政

06.11.2015  12:28

为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助推创业、带动就业的激励功能,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11月3日,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实施制度创新,降低贷款门槛,畅通贷款渠道。

一是降低贷款门槛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劳动者(含省外户籍)在恩施州自主创业,依法开办个体工商户、互联网+、电商、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合伙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从事非国家限制性行业,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均可在创业地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二是畅通贷款渠道支持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创新创业。新政策还放宽了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认定条件。凡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房地产业、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的其他企业除外),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环保追责记录,均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落实贴息政策减轻创业压力。财政贴息资金支持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为2年,期限内个人或“捆绑式”贷款财政给予全额贴息。此外,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由财政部门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资金由中央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承担一半。经考核,对经营状况良好的可按规定展期一次,期限1年(展期不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