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全域治理清江污染 推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将清江治理纳入县市党政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集中实施63项水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重点项目。昨日召开的恩施州州委常委会确立:综合、全域整治清江,确保2017年州域内干、支流水质均达到或稳定在Ⅲ类水平,还百姓一江清水。
八百里清江源自恩施州利川市齐岳山,因“水色清明十丈,人见其清澄”而得名,州内流过利川、咸丰、恩施、宣恩、建始、巴东、鹤峰七个县市,是400多万恩施人的母亲河,但近些年来,清江“伤病”缠身,两岸人民期盼一江清水的呼声日强。
“清澄可鉴”的清水怎么成了酱色的污水?为什么各地各级年年都在治理,清江污染还是那么严重?常委会形成共识:“保护清江是群众的强烈诉求,也是我们服务群众的重要方向,向污染宣战,清江污染已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
早在年初,该州就从规划编制、产业布局、生态恢复、农业污染整治、工业污染监管、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河道管理、水上交通和旅游业环境管理、水电开发等10个方面出台整改措施。本次常委会进一步明细治理责任,按行政区划,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相关县(市)长、乡(镇)长成为所在行政区域清江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将清江治理纳入县市党政目标考核内容,对治理效果突出的县市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利川清江源治理保护、恩施市龙洞河河道治理及管网改造工程、建始下坝污水处理厂等13个重点项目已经启动建设。未来三年,该州将陆续启动城镇垃圾综合处理、水利防洪、污水管网建设、水源地保护、农业污染管控、水土流失和石漠化治理、河道整治等16个方面63个项目。其中,2014年完成12个,2015年完成22个,2016年完成13个,2017年完成16个。(记者 李彦睿 通讯员 向竹清)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