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保局在武汉召开消费维权效能提升研讨会

04.04.2018  23:12

  4月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消保局委托中消协在武汉召开消费维权效能提升研讨会。总局消保局副局长李艳明、中消协副秘书长王振宇出席会议。北京、内蒙、上海、江苏、浙江、湖北、江西、河南、重庆、贵州、青海、黑龙江、武汉等13个地方代表参会。省工商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消保分局和省消委秘书处负责人代表湖北参会。


  会上,中消协副秘书长王振宇、湖北省工商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分别代表中消协和湖北省工商局致辞。各地会议代表交流了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工作情况,研究修改《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工作规则》和起草“诉转案”相关工作规则。


  在充分听取与会代表意见建议后,李艳明副局长在讲话指出:消费投诉公示是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和消费提示警示工作基础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的新探索。前期,总局选取上海、重庆、江西三地开展了为期一年的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广大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认可。各省(区、市)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在本辖区积极开展消费投诉公示试点,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规范公示程序,探索公示方式,界定公示范围,拓展公示渠道,评估公示效果,加强宣传引导,营造社会氛围,切实发挥公示作用。总局将认真研究与会同志提出的意见建议,适时完善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和“诉转案”相关工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