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内河1000总吨以下干散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14.01.2015  04:23
各船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修订内河1000总吨以下干散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的通知》(海船员[2014]773号)要求,2015年1月1日起,我局开始使用新版内河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并实施1000总吨以下干散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为确保我局船舶最低安全配员工作连续、规范、有序地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举办“《关于修订内河1000总吨以下干散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标准的通知》宣贯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5年1月15日下午14:30       二、会议地点:武汉海事局二楼大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船公司办理配员证书人员       请各船公司届时派员参加。       联系人:李新元       联系电话:027-82764654 特此通知 武汉海事局 二〇一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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