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5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在湖北尚属首次

16.05.2017  16:01

  省民政厅近日下发通知,省慈善总会等255家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如此众多公益性社会组织获得扣税资格,这在我省尚属首次。

  通知要求,已确认具备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应按政策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所得税纳税申报,并做好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去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财产用于慈善活动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慈善捐赠支出超过法律规定的,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3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