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举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广泛征集市民意见

06.06.2014  11:06
 

  为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广聚民智,咸宁市召开市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听证会。这也是咸宁市第一次召开规范性文件制定听证会。听证会于5月30日在市公安局17楼会议室举行,来自市人大、政协及多个职能部门代表以及市民代表齐聚一堂,围绕是否限制、限制时间、限制的区域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听证会首先由起草单位介绍起草过程、依据、必要性作了简要地说明。然后,由市民代表依次发表意见。

  “不但要禁鞭,还应设立举报奖励机制。” 市民代表之一,在咸宁市中心医院工作的张一兵首先发言称,国内很多城市都早已出台了禁鞭令,城区禁止燃放鞭炮是好事,咸宁山清水秀,又是旅游城市,禁止在城区燃放烟花爆竹,对保护环境很有益处。

  听证会上,过半数的市民代表赞成禁鞭。他们认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火灾、人身伤害等事故。烟花爆竹燃放后产生的噪音、粉尘等,破坏城市环境,同时,在经济上也是一种浪费。放鞭属于陈规陋习,应当予以破除。

  “以前总是想在小区禁放鞭炮,可是由于缺少法规管理没有依据,迟迟不能推行。”在城区福星城小区物业工作的市民代表许向阶称,每年春节、清明节等节假日期间,物业总是想在小区推行禁止燃放鞭炮的规定,可是苦于没有相关城市法规作为依据,无法实施。

  “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来庆贺节日,这种传统的方式,已经适应不了现代的城市生活。”来自咸宁城区温泉村的市民代表张世卫则称,他经常看到一些村里的居民婚庆嫁娶时,总会燃放大量的烟花炮竹,在一些地方甚至互相攀比,给周边居民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在听证会上,也有市民提出,过节燃放烟花爆竹,作为传统习俗已经深入民心,应该有所保留。

  “如果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那么每年一到节假日,监督禁鞭的工作量会相当大。”来自金叶社区的市民代表陈登洲发言时称,应该按步骤分区域在城区实施禁鞭工作。

  “多少年来的传统,说不放就不放了,这个弯转得太急了。”市民代表周惠兰称,希望政府在开展禁鞭时,能够有步骤地根据实际情况操作。

  听证会上,有代表认为,城市禁鞭是一种大趋势,需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努力,并且需要时间不断改善禁鞭方式,让市民们更加适应现代的城市生活。

  一些代表提议称,政府可以首先在人口稠密区,划定一定的区域,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满足人们庆祝节日的需要。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宣传和培养市民们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

  部门代表 “禁止经营烟花爆竹,会对经营户造成很大影响,解释说服工作需要提前做好。”参加听证会的市人大代表发言称,此次公布的意见稿中,除了对燃放烟花爆竹做出限制外,还对存储、销售烟花爆竹有明确限制。

  “怎样界定人口密集区,禁鞭区域如何划定最科学?”听证会上政协委员称,在禁鞭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科学严谨地对城区禁鞭区域进行详细划分,在处罚上也应该不仅仅拘泥于罚款一种方式。

  参会的市烟花爆竹协会代表胡小平发言称,目前咸宁已经建成专门的烟花爆竹存储仓库,并配有专用运送车辆,烟花爆竹经营、销售环境正进一步规范、有序。下一步,他们还将进一步推广污染小、噪音低的新型烟花爆竹,逐渐取代传统的烟花爆竹产品。

  “设置禁鞭区域时,应当像交通指示牌一样,设置安放专用的禁鞭提示标志。”市环保局代表发言时称,除了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外,还应限制在城区燃烧纸钱等祭祀用品。(咸宁市政府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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