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邮政条例》通过:快递野蛮分拣最高罚3万元

30.05.2014  11:19
    昨日,省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湖北省邮政条例》,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条例中的罚则,体现“严管”思路:野蛮分拣、积压邮件、强迫误导用户使用指定业务的三种行为,将被处以2000元至3万元罚款;不加盖验视专用章的行为若逾期未整改,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快递运单和电子档案在保管满一年后未集中销毁或删除,处以3000元至5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