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外挂本该“说翻就翻”
刘鹏
4月12日,微信发布深入打击“外挂”处理公告:将根据《腾讯微信软件许可及服务协议》《微信个人账号使用规范》进行坚决整顿和打击使用非法外挂。对相关用户按照阶梯性处罚原则进行限制功能、账号封停等处罚。目前已经处理10万+违规账号。(据4月14日央广新闻)
网友称微信此次打击“外挂”行动为“放大招”,10万+违规账号被处理的结果也确实是一个“大招”。其实说起来,封号等处理违规的“大招”,微信方面早就该放了。
拿无数“外挂”现象中最为典型的“红包外挂”来说,其危害性无疑是多方面的。比如对微信服务平台来说,这是一种形象与信誉的伤害。比如对收发红包的网友来说,发的红包被“外挂”抢了,这则是直接的利益损害。比如前不久,有人在群里定向为他人捐款,结果被有外挂者先抢为快。再如,对安装外挂软件的人来说,其看似占了便宜,但细想一下,当外挂软件可以控制自己的微信甚至是手机的时候,自己的相关隐私以及账户安全,又将如何保障?
禁止与打击“外挂”等非法应用,除了情理上的支撑,明显是有相关法规依据的,最起码,微信与用户之间有相关服务协议,依照协议打击“外挂”等即可。而且除了“外挂”,要禁止与封号的,显然还有宣扬暴力、传播色情、采用诱惑等非法手段营销等诸多乱象。
套用当下网上比较流行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段子来说,微信“外挂”等非法使用与经营行为如果也是一条“小船”,其明显就该“说翻就翻”。比如我们非常乐意看到以下情形:
“发红包吧,我有外挂!”“你违反了服务协议账号被禁!”小船翻!
“来投票吧,但必须下载APP,安装XXX软件!”“你存在恶意营销违反制度!”小船翻!
“关注我微信(公众)号吧,有美女脱衣、自摸福利!”“你宣扬与传播色情信息账号被封!”小船翻!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