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律师参加湖北西部地区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
为深入贯彻全国律师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司法部在律师队伍中开展全面依法治国教育活动的安排部署,增强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观念,掌握最新法律解释和司法体制改革动态,提高律师法律素养和执业能力,推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工作提质增效。9月11日至13日,恩施州律师协会组织全州300余名律师赴宜昌参加湖北西部地区执业律师继续教育培训。湖北省律师协会秘书长刘元生出席开幕式并讲话。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顾永忠教授作了《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与刑事辩护》专题讲座,对“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提出的背景含义、贯彻落实、理论解读、措施建议和救济途径作了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陈龙业法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敏远研究员、武汉大学法学院陈岚教授围绕《民诉法解释重点内容讲解》、《司法改革与刑事辩护的发展》、《职务犯罪辩护》等专题进行了讲授。
刘元生在讲话中指出,党中央提出四个全面战略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律师会议,都对律师事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提供了更好的机遇和环境,为律师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当前,湖北的改革发展进入到一个关键时期,律师事业的发展也进入了快车道。恩施州虽地处鄂西偏远山区,经济条件相对滞后,但恩施律师不等不靠,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领导,积极争取社会各届的支持,恩施州的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有序,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成效显著,成为了湖北省律师发展中的亮点,也受到社会各届的广泛好评。湖北省委政法委专门在恩施州召开了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现场会,重点推广恩施作法和经验,恩施律师行业为湖北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律师事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刘元生希望,恩施律师珍惜这次学习机会,提高自身的素质,以培训学习为契机,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与全国律师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把握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加强律师队伍建设,规范律师行为,依规依法,诚信执业。积极行动,积极参与,积极作为,在服务四个全面战略过程中,在建设法治社会进程中建功立业,不断推进律师事业健康发展。(邵 丹 罗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