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期):当阳市司法局建立四项工作制度为企业经营发展排忧解难等
当阳市司法局建立四项工作制度为企业经营发展排忧解难
当阳市司法局想企业之所想,建立了四项工作制度,主动向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法律纠纷问题。
一是服务联系制度。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明确每个司法局领导班子及职能科室固定联系一家企业,定期进行服务。二是工作日志制度。向每名领导班子成员配发一本工作日志,做到一事一记、一次一记,准确记录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基本情况,年底进行检查考核。三是集体讨论制度。对每名班子成员在服务中遇到难以解决的、棘手的或重大复杂问题,班子成员开展集体讨论,共同研究解决之策,积极做好服务协调工作。四是联动处置制度。围绕企业策划决策、勘察设计、征地拆迁、建设施工、生产准备、竣工验收、投产经营过程中的具体事项,组织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等力量协力联动,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当阳市司法局直报)
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五项举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今年以来,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以争创“人民满意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为牵引,采取五项举措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是建立完善区、街两级大调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调整充实区、街两级大调解领导小组,实现“两个衔接”:即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平台与区法院、检察院、法制办、信访局和其他行政机关相衔接,街信访工作中心与派出所、司法所、社区调解室和群众“一站式”服务窗口或社区警务室相衔接。二是进一步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与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社会团体组织沟通联系,在矛盾纠纷多发、适合人民调解方式的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不断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加强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管理,深入推进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检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完善符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特点的排查、调解、履行、回访、统计、档案管理、分析报告等制度。三是大力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以开展“争创先进调解组织、争当优秀调解能手”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队伍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建设,分批组织司法所人员、人民调解员进行1次集中业务培训学习和参加区司法局、上级业务部门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四是不断提高调解卷宗的制作水平。加强调解卷宗制作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掌握制作标准、格式、流程、和法律依据,熟悉卷宗制作的合法程序,实行季度抽查、半年评查和年终评比。五是狠抓重大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落实每月一次排查和月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疏理和调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司法所长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分析交流工作情况,研讨复杂疑难纠纷,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协调相关部门研判处置。(武汉市武昌区司法局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