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庭审过程中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29.05.2014 03:03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同时,当事人在诉讼中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不得滥用诉权;遵守诉讼秩序,遵守法庭纪律;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维护法律尊严。
庭审过程中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中,当事人可以行使诉讼权利,如陈述事实、发表您的辩论意见、阐述理由、说出调解意向和方案等,但在陈述事实、发表意见时,当事人要围绕案件的事实和双方争议的焦点,如与案件无关,审判长可以予以制止。如果当事人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在休庭后,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
开庭审理后,如果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合议庭应及时制作调解书,对调节协议内容予以确认,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双方当事人未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进行合议,对案件如何裁定做出决定,并及时制作裁判文书,进行宣判。一审民事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六个月,二审民事案件,法定的审理期限是三个月。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29.05.2014 03:03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