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局五举措强化食品日常监管筑牢监管防线

13.06.2014  17:40

  为夯实工作基础,提高监管效能,潜江市局以强化监管意识和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健全食品经营档案、强化日常巡查、开展无证无照清查五项措施,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的日常监管工作机制,筑牢食品安全监管的整体防线。

  一是明确监管要求和责任。针对机构改革后的新情况,市局明确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所长是第一责任人,副所长是重要责任人,网格监管人是直接责任人,形成了一条线管理,层层抓落实的监管模式。

  二是实行网格化管理。遵循“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区域划分均衡,分工合理明确,工作重点突出,管理目标细化和便于考核”的原则,要求各所根据人员状况和特点,将辖区分为若干监管网格,每个网格明确A、B角,A角为该网格的第一监管责任人,B角协助A角开展该网格的监管工作,形成“辖区网格无缝覆盖、监管对象包干到人、层层落实岗位责任”的监管模式。

  三是健全食品经营主体档案。将5、6二个月定为调查月,先后建立了“规范办证主体台帐”、“无证生产经营主体台帐”和“无照经营清查台帐”等多种档案,并要求每月根据生产经营主体的变化情况对台帐信息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主体底数清、情况明。

  四是强化市场巡查。以“经济户口”为依托,以网格为基本单元,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市场主体进行巡回检查。并严格执行《湖北省食品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周密制定《市场巡查计划》,明确巡查检查的对象、内容,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市场主体从证照到经营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性检查。通过《市场巡查计划》、《日常监督检查记录表》、《责令改正通知书》、现场检查照片、《案件线索交办单》、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系统等载体,实现监督检查全程痕迹化。

  五是开展无证生产经营食品行为清查工作。从5月份起开展专项清查行动,通过清查达到能规范的办证,不能规范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取缔,彻底消灭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重要隐患,努力形成常态化的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工作机制。

  (信息来源: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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