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六种意识” 做好人大工作
强化党性意识。乡镇人大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真正从制度上和法律上保证党的主张的贯彻实施,保证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总体部署;要把人大工作自觉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依法履行好各项职权。
强化大局意识。乡镇人大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坚持想全局、议大事、服务中心,使人大工作与党委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同步合拍。要坚持与政府“同台唱戏”的工作思路,把监督和支持有机地结合起来,从督促解决改革和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入手,以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为己任,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决定权的行使,善于把握党委的决策意图,及时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成人民群众的意志和自觉行动。
强化法治意识。乡镇人大要把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作为根本任务,督促本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强法律宣传、法律知识培训等工作,积极参与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促成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不断改进和加强对各项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问题,维护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强化群众意识。乡镇人大要坚持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人民意志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要更好地坚持和完善联系代表和群众的各项制度,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广泛听取并积极反映代表与群众的意见和呼声;要强化交办、转办、督办工作力度,加强跟踪检查,进一步做好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使国家机关的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群众的意愿,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强化创新意识。乡镇人大要本着“国家权力机关要有作为,行使法定职权必须到位”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振奋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实践,积极拓展履行职权的新领域和新途径,不断探求加大工作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新形式。在严格履行“三会”法定程序的前提下,向前延伸重调研、向外延伸求监督、向后延伸抓落实,进一步提高会议审议质量,保证议决事项的全面落实;要围绕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的行使,加快实践探索的步伐,并注重学习借鉴各地的好做法、好经验,力求取得新的进展。
强化责任意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必须首先加强自身建设。要以强烈的政治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对待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南;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切实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尤其要抓好“十八大”精神的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努力提高人大工作者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要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成果,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不断加强自身的组织、制度和作风建设;要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和新的实践经验,进一步健全完善乡镇人大议事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人大工作的顺利进行;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宜昌市夷陵区黄花镇人大办公室 韩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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