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的领导 支持人大依法履职
一、高度重视,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根据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应城市委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新途径、新办法,全面加强和改进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1、深化思想认识。市委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性,从强化法治意识入手,把宪法、法律和人大理论学习纳入各级党委中心学习组的重要内容,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内容,定期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市委把监督法作为中心学习组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市级领导、乡镇党委书记、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200多人学习。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宣传,在全市广大干部群众中深入进行法制教育,切实增强人大意识和民主法制观念,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干部群众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增强了各级党委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2、完善领导机制。按照“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市委把人大工作纳入党委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市委副书记联系人大工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按照人大的职权范围和工作方式,向人大常委会党组提出任务和要求。明确在每届人大任期内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专题研究一个时期内人大工作的基本思路、主要目标和具体措施。市委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了解掌握人大工作情况,讨论研究人大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重大问题。对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等重要文件,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汇报,并由市委批转发到各级党委。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及时向人大常委会通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以贯彻落实。
3、健全工作制度。根据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市委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对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坚持人大常委会参与市委决策制度,市委常委会邀请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参加;市委召开的重大会议和组织的重大活动,均安排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需由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均提交人大依法作出决定。建立健全并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和报告工作的制度,人大会议的召开、监督和决定重大事项、干部任免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人大常委会党组报请市委批准后再进入法定程序。建立人大工作考核制度,将各级党委重视支持人大工作、保障代表依法执行职务、代表建议办理等方面的工作纳入乡镇和市直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责任书内容,年终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乡镇和市直部门工作目标考核兑现奖罚的重要依据。
二、全力支持,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加强党对人大工作领导的根本就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市委始终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权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国家权力机关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1、支持人大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市委对凡属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均依法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不包办、不取代权力机关职能。特别是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及重大改革措施,都及时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使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党的决策和法定程序高度统一,促进了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近两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充分发扬民主,依法履行职责,围绕“六五”普法、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融资、八汤线公路管理、江汉饮水工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6个,并定期听取和审议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报告,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办理落实。
2、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市委坚持把人大监督作为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围绕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同时,督促“一府两院”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形成了各司其职、团结互助、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市人大常委会改进监督方法,坚持寓监督于支持和促进之中,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听取和审议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四城同线”等方面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一线一点”建设、重大项目建设等情况视察,开展医疗保障专题询问,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3、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干部有机结合,市委对于“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免,主动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沟通,对拟任人选事先征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的意见,确保党委推荐的干部依法任命。市人大常委会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投票表决、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等工作制度,做到依法按程序任免干部,实现了党委意图与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
4、支持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市委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工作,支持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改进代表工作,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和保障。一是加强代表培训,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培训学习,为代表订阅人大刊物,定期给代表寄送学习资料,进一步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丰富代表知识,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二是开展代表活动,在全市组建17个代表小组,建设标准化活动室,制定代表小组制度,引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开展代表回原选举单位向选民述职活动,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热情;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调研、视察和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代表走访选民,了解民意,开展“三进三访”和联系贫困户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良好的平台。三是督办建议办理,要求政府认真办理落实人大代表建议,并进行督促检查,代表建议办理落实率和满意率不断提高,进一步调动了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创优履职条件,要求各级政府将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代表所在单位为代表执行代表职责提供必要的时间和物质保障。
三、创造条件,营造良好工作环境
创优工作环境是对人大工作最现实、最有力的支持。市委积极创造条件,从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后勤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保证人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1、注重思想作风建设。市委对人大常委会思想作风建设提出明确要求,把人大系统干部的学习培训纳入总体规划,各级党校的干部培训班,人大系统的干部同党委、政府的同级干部一样参加学习培训。人大常委会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履职能力的首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思想理论素养和人大工作的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倾听群众的呼声和意见,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群众的诉求,常委会的各项审议更加富有成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强化常委会工作程序,修订完善人了《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等工作制度,推进了常委会及人大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注重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始终重视和关心人大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优化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和人大机关干部的年龄和专业结构,保证了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和相对稳定性。加大干部培养教育和提拔交流力度,建立健全人大机关干部有进有出的流动制度,有计划地安排人大机关中青年干部进行培训学习,调动了机关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注重改善工作条件。市委把改善人大工作条件作为关心支持人大工作的具体行动,在财力十分有限的情况下,对人大实行办公条件优先、经费预算优先、活动安排优先。政府在编制财政支出预算时,充分考虑人大工作的实际需要,把代表活动经费、会议经费全额列入财政预算,保证了人大工作高效运转的需要。积极支持和帮助人大机关改善办公条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营造了良好的环境。(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陈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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