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艺谋要不要举报吸毒明星?

18.11.2015  18:52

  张松超

  北京警方13日通报,46岁的北京籍歌手尹相杰因涉嫌非法持有毒品再次被查获。记者采访了张艺谋对明星吸毒的看法,他说,“我曾亲见多位演员在拍摄间隙蹲墙角聚众吸大麻。艺人涉‘黄赌毒’,特别特别糟糕。圈子里风气不正,很多人劝我尝尝摇头丸,还苦口婆心对我讲‘这是灵感来源’……

  张艺谋语出未毕,公众便质疑,为何不举报?为何不履行名人应尽的义务?

  此事再现了“情与法”的冲突。的确有条例规定,“公民对所规定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检举、揭发的义务。”但是,如果条例没有规定,“不举报就是犯罪行为”,那么张艺谋则有举报义务,而无不举报违法。

  所以张艺谋的两难,确实是个人选择。就像前段时间发生的女儿举报父亲高速公路开车打电话,从价值取向上来讲,都需要去严格恪守法律规定,但囿于其中裹挟了亲情、信任等人伦因素,那么会不会去做,就需要个人去掂量和平衡了。

  在此语境下,情与法的冲突,其实很值得我们探讨。原因就在于,信任可谓是当今社会的一种稀缺,而亲人朋友之间的信任还要让位于冷冰冰的规则,这到底该不该呢?就像新闻中的张艺谋,要不要去举报吸毒的明星呢?

  在舆论场中,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即把举报亲人当成了是冷漠和不信任的表现,甚至是一种背叛。很少人看到,也很少人做到“举报其实是另一种形式的爱”。就像女儿举报打手机的父亲,人们还是能明白这是一种爱。

  通过诉诸公共规则的手段,来解决私域空间中损人不利己的行为,也是真正的爱和保护,乃是理性价值的回归。如果有这个共识做前提,张艺谋举报与否才不致纠结两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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