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湾区法院全力破解执行难
近日,十堰市张湾区法院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听取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李军传达全市执行工作会议精神,并研究出台八条有力措施,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和省、市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层层签订责任书下达任务书。召开党组会、执行干警会研究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制定“执行是天职,不执行是失职,执行不好是渎职”考核措施。院党组与全体执行干警签订责任状,下达任务书,明确时间表。
完善执行机构提供组织保障。贯彻裁、执分离规定,完善执行局内部机构设置,在执行局内设执行一庭、执行二庭,分别实施执行裁决权、执行实施权。并且为方便群众,执行局在花果法庭派驻执行组,配5名执行人员。
增加执行人员提供人力保障。院党组研究决定在司改人员分类定岗中,选派3名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干警充实到到执行队伍中,执行干警及执行辅助人员达到16人,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提供人力保障。
加强装备建设提供物质保障。车改后全院仅保留16台执法公务用车中,为执行局配备4台执法车辆。配足、配齐执法记录仪、对讲机等执行通讯和4G单兵装备。
在执行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筹备建设执行指挥中心。加强全国法院查控系统的应用,确定专人专门从事查控工作。做到有案必查、线上线下相结合,最大限度发挥网络查控系统作用。
在强化审执对接上下功夫。强化立案、审判各环节中的财产保全措施;在作出裁判时突出裁判内容的明确性,避免在执行中出现歧义。
与公安检察协作严厉打击拒执罪。汇总执行方面法律、文件装订成册送协作单位。与公安、检察加强协作配合,对符合“拒执罪”条件的被执行人,全部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在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上下功夫。执行局配合司法技术室,制定网络司法拍卖实施细则,加大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力度及长效机制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