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汉裕:扎根基层二十载 一片真心止纷争
在偏远的鄂西北与陕西交界处,有这样一位法庭庭长,自从通过招考进入法院后,便一直扎根基层偏远法庭,将自己的青春与热情奉献给这片热爱的沃土,由于常年累月的在外办案,他的足迹遍布了辖区的山山水水,每到一处法庭,他都以自己的热心与平易近人,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交口称赞。在他身上,也被贴上了各种各样的“标签”,在同事眼中,他是工作热情十足,勤勉不知疲倦的“老黄牛”;在朋友眼中,他是那个充满热心肠,时刻为朋友着想的“张过细”(当地方言,意为细心);而在辖区百姓眼中,他则是平易近人,但又公正严明履行审判职责的张庭长。他,便是郧西县人民法院夹河法庭庭长张汉裕。
张汉裕多次被郧西县法院授予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被地方基层党委、政府授予综合治理先进个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2007年3月被郧西县委、县政府授予全县优秀政法干警荣誉称号。2012年2月被市中院记个人三等功,郧西县委授予“优秀政法干警”,其所在夹河法庭被法院评为“先进单位”。2013年、2014年被郧西县法院授予“办案能手”, 2015年3月被郧西县法院评为“先进个人”。
——深入基层释法说理、巡回审理化干戈
朴素的热情是他不变的追求,司法为民是他坚守的信念。法律作为最后的道德,时刻履行着公平正义的职能,在祖国的最基层,老百姓发生纠纷后,怀着朴素的想法,总是倾向与调解与和解,不到万不得已,并不会主动到法庭寻求法律的帮助。这样作为基层司法工作者,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审判职责的同时,也应兼顾到当地的社情民意,定纷止争让百姓胜败皆服。张庭长在受理每一起案件后,在送达的同时便注意了解被告的想法,同时进行释法说理,争取调解空间。
2013年3月,在审理王某诉张某婚约财产纠纷一案中,张庭长通过审理了解到张某认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便视为双方已经结婚,要求返还彩礼不符合情理。在调解中,张庭长遂告知张某,按照法律规定双方仅按民间习俗订立了婚约关系,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因此王某请求张某返还彩礼合法有效,应积极主动的偿还所收彩礼。同时张庭长也将之前办理的同类案件处理情况告知了张某,最终在法庭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下,张某当庭与王某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返还6000元彩礼。
基层法庭处在解决纠纷的最前线,同时也承担着一定的法治宣传任务,一次程序严密、释法说理明确的庭审,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就是一堂生动的法制宣传课,也能达到化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张庭长在审理案件中,也十分注重巡回审理,将法庭搬进社区农户,而这种“零距离”审理案件、化解矛盾纠纷,同时也让群众不出村就能解决纠纷。
2014年10月在审理家住夹河镇兵马铺村的两堂兄弟因误会而大打出手产生的健康权纠纷一案时,张庭长通过立案、送达了解到本案存在存在调解的空间,为消除化解两兄弟间的矛盾,决定巡回审理本案,开庭地点就定在两兄弟所在的村委会。庭审中经过严密而紧张的法庭调查、辩论等庭审程序,双方当事人在张庭长有序的指导下,对立情绪渐渐有所缓和,在接下来的调解中,通过张庭长细心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从情理上阐明利害关系,及旁听村干部的劝解,最终兄弟二人均作出让步,达成一致意见,并促使两堂兄弟握手言和,在场的旁听群众及村干部也纷纷表示学习到了法律知识,获益匪浅。
——结合案情因地制宜 多方联动巧执行
基层法庭案件在审理后,一般均由法庭继续负责执行,为妥善化解矛盾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张庭长在执行案件中,既严格遵从法律规定但又不拘泥于条文,总是根据具体案情灵活多变的做和解工作。
2014年5月在执行李某与莫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经调查发现莫某并无可供执行财产,而且莫某由于盲目扩大农产品加工经营,造成巨数亏损,个人财务几近“破产”后,张庭长并未简单的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是在数次前往莫某家中督促其履行时,发现莫某迫于生计又开始从事棺木加工生意,目前已制作木质棺材五口。便迅速将这一情况告知李某,并因地制宜的制定执行和解方案,鉴于目前莫某接近“破产”的财务状况,建议使用财产折抵欠款以迅速执行本案,经过反复沟通李某最终接受了该执行方案。最终张庭长带领干警在周日加班加点,经过反复协商及耐心细致的做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由莫某支付李某现金5千元,剩余欠款由莫某使用100张建筑模板,五口棺木折抵。通过灵活的执行措施,使这起一起几近陷入僵局的执行案件被妥善解决。
2014年7月在执行张某与田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赔偿案中,为使田某早日得到赔偿款,张庭长在执行中除按照规定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调查财务状况外,结合审理阶段查明的案情,发现田某系烟草部门退休职工,同时退休后兼任农村烟草种植技术员,有很强的履行能力,便迅速制定执行方案,首先向其原供职单位及现在所兼职单位反映相关情况,要求二单位督促田某迅速履行;其次前往县农行查询其工资账户余额,视情况决定是否冻结;最后张庭长利用其了解田某周边社会人际关系等优势,告知其亲属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并从法理和道德两方面耐心细致的做田某执行工作,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并履行完毕。
由于张庭长在案件审理、执行中,善于做调解工作,他结合自己的调解经验撰写的《调解方式多元化,司法资源集约化--多方合力促案结、效果好》一文,并被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邀请做交流发言,其总结的多种调解方式也受到法官同仁的一致好评。
一路走来,无论工作还是生活,张庭长都用自己一颗真诚的心,不辞劳苦倾心调解只为妥善化解矛盾,严谨公正但不失平易近人获得辖区百姓高度评价。因长期坚守在基层一线,工作成绩出色,2016年7月张庭长被调入县法院速裁庭工作,虽然岗位发生了变化,但不变的仍是他兢兢业业、永葆本色的敬业精神,时刻都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