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2+N"合作模式打造长江经济带强力"引擎"
新华网武汉12月18日电(胡利民、殷黎)近日,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简称长航局)、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联合宜宾市、泸州市人民政府在宜宾市召开了“合力共建长江黄金水道工作座谈会”,确立了“2+2”合作模式。至此,长航局已经与四川、重庆、湖北、安徽等长江干线省市建立了全新的“2+N”合作模式。
所谓“2+N”,就是由长航局和沿江省(直辖市)级交通运输厅(委)牵头,联合该省(直辖市)境内N个沿江地市人民政府,按照“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社会有需求、各方有响应,合力推进、互利共赢”的工作方针,共同推动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和沿江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全新的合作机制。
“长江航运是建设长江经济带的主力军,我们必须把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在长江航运管理现有体制下,只有不断拓宽视野,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家、行业、地方三个积极性,才能更好地凝聚合力,为长江经济带建设提供强有力的航运保障。”作为该机制的主要倡导推动者,长航局局长唐冠军如是说。
合力建设黄金水道机制亟待优化
2014年9月25日,国务院正式出台了《关于依托黄金水道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建设长江经济带这一国家重大战略开始进入实施阶段,2014年成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元年。
《指导意见》将提升长江黄金水道的功能和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综合立体交通走廊放在了首要的位置,部署了增强干线航运能力、改善支流通航条件、优化港口功能布局、加强集疏运体系建设、扩大三峡枢纽通过能力、健全智能服务和安全保障系统、合理布局过江通道等7项重大任务。
这7大任务内容涉及干线与支流、水运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交通与水利、环保、渔政等其他行业,事涉中央与地方,地方与地方,部门与部门等诸多方面。事实上,多年来整个长江的行政及行业管理,直接涉及水利、交通、环保、旅游、地矿、农业、渔业、林业等多个部门,间接涉及部门则多达20多个。单从长江航运来讲,航运行政及行业管理既有中央事权,如干线航运规划、航道整治维护、水上安全管理等,也有地方事权,如支流航道治理、港口布局规划等。这就客观上造成了干线与支流的航运衔接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脱节,港口重复建设、同质化竞争,长江宝贵的岸线资源利用率不高等现象。一位长期从事航道建设管理的人士表示,长江干线航道整治项目的实施需要与国家多个部委进行反复论证,同时还要与地方政府及水利、环保、渔业等多个部门进行磋商获得许可,耗费时日。“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的总体要求无可非议,但是条块分割、程序繁多,时间、资金成本耗费较大,国家投资的效率和效益必然受到影响。”他认为,必须形成一个跨越行政区划和行业的高效率沟通协调机制,按照《指导意见》提出的发展目标,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统一和明确发展的重点,集聚合力,共同推进。
《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区域互动合作机制。“发挥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农业部长江流域渔政监督管理办公室以及环境保护部华东、华南、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等机构作用,协同推进长江防洪、航运、发电、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这对于加快长江经济带建设无疑是个福音。
早在2005年,当时的交通部就与沿长江7省2市联合召开了“合力建设黄金水道,促进长江经济发展”高层座谈会,建立了合力推进黄金水道建设领导小组及其会商机制,从部省一级的层面展开协作,就诸多涉及长江航道建设的重大问题达成共识,启动实施了一批长江航运建设项目,成就了近10年来长江航运跨越式发展的辉煌业绩。
但由于缺乏可靠的体制保障,在具体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实施和推进上,长航局和沿江地市级政府及其港航管理部门之间的衔接仍然不够顺畅,黄金水道建设中的体制性障碍在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何在把合力和高效率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深化和优化微观及局部层面的合作,我们一直在进行探索和实践。近年来,我们跟安徽省交通运输厅联手,连同安徽沿江5个地市政府建立起‘2+5’的‘皖江合作模式’,效果很好。”唐冠军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