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新县188台校车“开”进《新闻联播》
12.09.2014 12:4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新学期伊始,阳新县11家校车公司的188台校车全部投入使用,15000余名学生可以乘着校车上下学。9月1日晚上,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对阳新县校车投入使用情况进行了报道。
为解决学生上下学的安全问题,阳新县共成立了11家校车服务公司,覆盖了全县所有镇(场)区。11家校车公司均完成了注册并办理了营业执照。当前,全县共有188台国标校车,为接送学生上下学服务。
为加强中小学生(幼儿园)校车收费管理,根据校车公司的实际运营成本,并结合周边县市核定的收费标准,县物价局出台了关于阳新县中小学校(幼儿园)校车收费标准的通知。通知规定,中小学生乘车费实行分档计收。营运里程在5公里(含)以内的,500元/人•学期;营运里程为5—10公里(含)的,600元/人•学期;营运里程10公里以上的,700元/人•学期。此标准从今秋开学开始执行,试行一年。同时明确,中小学生乘车费属服务性收费,中小学必须严格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签订乘坐协议,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乘车费由提供服务的校车公司收取。各地根据实情,必须坚持“就近入学、寄宿入学、公交入学、校车入学”的依次优先原则。幼儿园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费、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参照本规定执行并报县物价局实行备案管理。
阳新县政府考虑到校车只能专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实际运营成本比较高,每年补贴四、五百万元,用于购买学生乘车保险以及奖励安全状况良好的校车公司、优秀驾驶员、优秀照管员、优秀校勤办等。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2.09.2014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