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17.11.2017  13:55

图为:省、市、县食药监部门执法人员在竹溪查办一起虚假宣传会销。

图为:食药监、公安部门联合行动,查获一假酒销售窝点。

  2017年6月,湖北省食品药品安全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等十部门联合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省各地各部门要全力以赴,统一行动,抓好食品、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

  随之,整治工作在全省范围迅速铺开。5至10月,全省系统摸排19000余家,查处各类案件627起,立案401件,结案285件,涉案货值897.2万元,罚没521.41万元,责令停产停业105家,暂停销售80家,吊销证照14家,驱散、取缔117个涉案点,移送司法机关10起,为群众追缴并退还货款34.53万元。监测广告2100余条,对115起违法广告网上公示,对5家严重违法广告企业发出告诫书并约谈警醒,收回、注销3个广告批准文号,发布违法虚假广告公告1期,移交工商部门查处违法广告16起,提请通信管理部门关闭虚假宣传网站2家。查处了一批典型违法案例,最大力度地震慑了违法者,保障了广大群众特别是中老年人群食品、保健品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武汉杨某某团伙生产和欺诈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案

  根据群众举报,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督导,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在南湖、光谷成功破获杨某某团伙生产和欺诈销售假冒保健食品某口服液案,抓获负责人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4人。经查,该团伙在湖南等地生产假冒武汉某企业生产的一种口服液,通过欺诈销售、物流送货、验收付款等方式牟取暴利。该案已确认仅在武昌某社区一个售假窝点2个月售假金额高达300多万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黄石王某某团伙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7年7月12日,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举报,联合公安部门辗转某某市、某某省等地,一举破获王某某等8人团伙横跨五省九市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特大案件。经查,该团伙通过会销欺诈销售保健食品给老年人,货值20余万元,主要人员王某某等8人均因涉嫌保健食品诈骗,于2017年7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逮捕7人。

  湖北某生物科技公司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公安部门成功查处湖北某生物科技公司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经查,该公司通过开展会议讲座营销,向中老年人推销某银杏软胶囊,虚假宣传其具有缓解高血脂症状、预防动脉粥样硬化及血栓形成,防止心脑突发意外等功能。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3.52万元的行政处罚。

   竹溪县高某某团伙虚假宣传欺诈销售某保健酒案

  竹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反映一外地团伙打着厂家营销幌子,以免费听讲座、打卡换礼品等形式,从派发鸡蛋、挂面,到购买产品就送床垫、羊毛衫等礼品,虚假宣传销售某保健酒,逐步将近百名老人引入深坑和连环套骗局。2017年4月1日,竹溪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县公安局在该会销现场查获并扣押某保健酒234箱(共1404瓶),责令该团伙现场退还消费者现金25万余元。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监利县某健康生活馆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案

  2017年7月14日,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接一老年男性举报:称其于6月27日在监利县某健康生活馆凭VIP贵宾卡,以每瓶190元的价格购买了50瓶某牌松花粉,服用后身体出现腹痛、腹涨、腹泻等不良反应。该局迅速会同县公安局食药犯罪侦查大队开展秘密侦查,最终锁定某健康生活馆虚假宣传会销食品的违法事实。

  经查明,某健康生活馆负责人刘某租用该县某菜场内场所进行会销活动,伙同黄某某等人于2017年4月12日至7月14日期间,以现场赠送酱油、面条等生活用品的方式,以中老年人群为主要对象,夸大、虚假宣传松花粉为古代皇帝食用,具有可防治胃病、高血压、糖尿病、软化血管等功效,并故意制造“松花粉”紧缺的假象。监利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给予刘某罚款共计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大悟龙某某团伙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保健食品案

  大悟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提供线索,联合大悟县公安局,破获龙某某团伙虚假宣传欺诈营销食品保健食品案。该团伙在街头以赠送礼品的方式,将中老年人招揽到大悟县某电影院内参加“健康知识”讲座,开展虚假宣传和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现场查获违法经营的某蜂蜜、某蛇酒以及某蜂胶软胶囊等,涉案货值金额合计94.08万元。目前,已对无证经营的物品进行了查封扣押,此案正在依法有序推进。

   武汉某生物科技公司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食品案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成功破获武汉某生物科技公司虚假宣传、欺诈营销食品案,依法对该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4416.67元、罚款共计24.61万元的行政处罚。

   咸丰县谢某某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7年5月,咸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获得咸丰县某保健服务中心涉嫌虚假宣传销售保健食品的线索。经查,发现该中心经营者谢某某通过签订协议收取会费再返送红包、赠送小礼品、免费使用“理疗用”红外线神灯和按摩椅等方式,组织中老年人听讲座和观看视频连线,夸大宣传保健食品的功能及治疗功效。现场发现蜂胶、银萃胶囊、富硒五常大米、富硒燕麦玉米糊等违法产品,涉案货值金额共33.64万元。其中,富硒燕麦玉米糊,经抽检硒含量低于产品标签上标注含量,咸丰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法对其处以没收违法产品及违法所得900元,并处罚款33.7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虚假宣传食品、保健食品的场所予以取缔。

   巴东县某健康服务部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7年5月,巴东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对某健康服务部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以“某健康生活馆”为招牌,针对中老年人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

  该店于2017年4月18日开始对外营业,主要针对中老年人进行玉石座垫的免费体验活动,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一个多月后,开始介绍推销某蜂胶软胶囊,连续三天免费发放蜂胶软胶囊让老年人体验,宣传该产品在失眠、三高、糖尿病、便秘、牙痛、口腔溃疡、鼻窦炎、烫伤等方面的改善和帮助作用,对体验有效和有意购买者进行登记预定,并收取定金。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共购进某蜂胶软胶囊4提,18瓶/提,销售价格2610元/提,货值金额10440元。巴东县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天门市刘某某团伙虚假宣传欺诈销售保健食品案

  2017年8月20日,天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群众举报,有一团伙在天门市某办事处辖区疑似通过快递方式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8月22日,该局联合公安部门查获该犯罪窝点,该团伙共有刘某某等11人,其租赁该办事处辖区某小区4栋201室办公,以冒充健康中心调查人员、医院教授的形式通过电话向一万多名患者虚假宣传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4个多月来,共计获利37万余元。

  目前,刘某某等11人已被天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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