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公安局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发生,巩固发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成效,深化公安机关作风建设和推进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荆门市公安局将按照省公安厅、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 成立由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王文忠任组长,市纪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组组长、市局党委委员李晓明和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向军任副组长,市局信访、督察、治安、国保、禁毒、出入境、网安、监管、交警、消防、法制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法制支队具体协调。并要求各县级公安机关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定期研究治理工作进展。
(二)精细部署实施,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全市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清理检查,结合正在开展的强制隔离戒毒、行政拘留执行专项执法检查工作,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严肃整改。同时将专项治理与日常执法管理和监督工作有机结合,强化主体意识、责任意识、问题意识,对存在执法过错的责任领导和责任民警严格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三)明确治理重点,扎实有序推进。 紧盯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与老百姓利益密切相关的、通过治理能够提高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突出问题开展治理。特别是对一些常见性、多发性、易发性的执法顽疾,要坚持动真碰硬,着力从源头上、机制上、监管上防止执法问题滋生蔓延,消除执法隐患,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四)加强督导检查,做实考核验收。 成立专门督导组,通过开展案件评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公安部门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察,帮助各单位查找执法突出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建议,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
(五)加强执法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按照执法精细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执法制度建设,出台《荆门市公安机关执法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精细化管理办法》,强化执法管理和源头治理,加强执法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从而预防和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荆门市政府法制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