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打击河道非法采砂集中行动
(刘家君 徐典树)针对长江河道非法采砂局部反弹势头,按照省领导重要批示要求,省水利厅迅速行动,按照“标准从严、反应从快、力度从重、打击从准”要求,采取由上带下,层层加压,全面出击的方式,开展一场以水利部门牵头,公安、交通等部门配合的打击非法采砂集中行动。
加强社会广泛参与和监督。日前,省水利厅将省级1个,市级17个,县级98个24小时河道采砂违法行为举报电话向社会集中公布,全面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举报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并强化举报受理人员值班,对受理的各类河道采砂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置。上级逐级加强对下级值班情况的抽查检查,对值班电话不畅通、违法行为不受理等情况予以通报。进一步强化全省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落实,保障河道采砂社会监督渠道畅通,奠定社会参与河道采砂管理的群防群治工作基础。
精准打击与定向打击相结合。1月18日至19日,省水利厅会同长江委砂管局、长航公安局,组织厅管荆州、黄冈基地及武汉、宜昌等地水行政主管部门,组成三个突击行动组,调动执法队员60多人,出动执法艇4艘,在长江干流开展代号为“寒冰”的精确打击执法行动。分别对长江湖北段上、中、下游的荆州学堂洲至百里洲水域、武汉军山大桥至阳逻大桥水域、鄂州杨叶至阳新富池水域开展突击执法行动。在阳新黄颡口、富池水域,枝江姚家港、董市水域现场查获正在作业的非法采砂船4艘、运砂船4艘。目前,对涉案船只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处理之中。
1月21日,大雪袭击荆楚。省水利厅再次组成行动组,裹寒风,顶雪雨,踏泥路,在前期对长江嘉鱼至武汉江段巡查暗访基础上,联合长航公安开展代号“寒雪”的定向打击行动,于当日19时许在长江武汉石咀、沌口水域查获正在非法作业的采砂船2艘。这是继1月18日“寒冰”行动后又一次连环出击。
加强执法协作 开展联合打击。1月14日,鄂州、黄冈两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鄂州海事处、黄冈航道管理处和长航公安鄂州派出所召开长江鄂黄段联合执法会议。分析近期长江鄂黄段采砂管理形势,商议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研究决定,在2016年春节前,再组织多波次联合执法行动,并对采砂船舶进行集中清理。保证长江通航和堤防安全。
孝感市孝昌县打击非法采砂高位推进,县委主要领导牵头,政法委、公安等强力部门配合,分组织动员、依法审批、清理整顿、规范管理四个阶段,明确了时间和各自职责,要求各乡镇(区)和相关部门结合自身职能,突出强化日常巡查、落实禁采规定、加大打击力度、健全管理机制四个工作重点,把牢村组监督、乡镇(区)管理、部门打击、纪律督查四道关口,条块结合、合力攻坚,实现河砂资源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化配置。目前,该县各项工作正按照方案有序推进。
执法打击在汉江同时展开。在对长江非法采砂进行强化打击的同时,为强化汉江河道采砂管理,维护汉江河道采砂管理秩序,省水利厅组织厅汉江河道采砂管理基地,联合沿江8市采砂管理部门,出动执法队员70余人,开展了汉江干流河道丹江口库区至武汉江段巡江执法检查行动,巡查江段600余公里。
行动采取艇巡和车巡相结合的方式,对汉江丹江口库区至武汉江段组织巡查检查。对汉江干流江面采砂管理、沿江岸坡滩地采砂取土、采砂船舶集中监管、沿江砂场分布、沿江采砂管理责任落实及开展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抓获非法采砂船舶3艘,非法吹填机具1台(套)。
省水利厅已将此次巡查情况向相关地方进行了通报,并对巡查中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和隐患督促地方及时整改,以维护汉江河道采砂管理正常秩序。
标本兼治,着眼长效。在开展集中执法打击的同时,着眼标本兼治。一是督促地方以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建立健全市、县、乡镇、村组纵向到底,水利、交通、公安、国土、工商、安监等相关部门横向到边的河道采砂网格化管理责任制体系,消除责任盲区。将河道采砂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纳入省对地方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范畴,严格责任追究,畅通社会监管渠道,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偷采现象严重、采砂秩序混乱、影响防洪和通航安全的责任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二是深入开展砂场综合整治。优化砂场布局。厘清违法砂场数量,集中开展清理整治工作。三是强化涉砂船舶综合管理。严控新建、改装采砂船舶,清理 “三无”船舶,消化富余采砂船舶,严格外籍采砂船舶管理。四是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砂行动。加强部门协作,建立水利、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和制度。建立健全省际、省内交界水域河道采砂管理联动协作机制,实现执法打击的无缝衔接,推进非采入刑。五是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执法能力建设。协调出台《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将政府规章提升为地方性法规,为长江以外其他河道采砂管理提供法规支撑。建立必要的执法基地码头,配备必需的执法船艇和调查取证设备,满足日常巡查执法工作需要。启动全省河道采砂遥感遥测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建设,提高河道采砂信息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