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出境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的通知

30.01.2015  21:19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人次增长迅猛,总体上市场繁荣有序,文明旅游大势向好。与此同时,旅游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特别是2014年12月11日发生在亚洲航空曼谷——南京航班上游客的严重不文明行为,说明了文明旅游工作的艰巨性、持久性,暴露出旅行社经营、领队履责中存在的严重问题。为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管理,规范文明旅游行为,根据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出境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旅发(2014)258号)要求,决定在2015年春节前集中开展出境市场文明旅游专项检查。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和步骤

    1、2015年元月15前,各出境旅游组团社及经营出境旅游的在鄂旅行社分公司进行自查;

    2、元月16日—30日,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对出境旅游组团社、分公司以及出境产品委托代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3、2月5日前,省旅游局对各地专项检查工作情况和相关旅行社进行督察和抽查。

二、检查内容

按照《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及文明旅游有关要求,严格开展自检自查。

1、对出境旅游组团社重点检查六个方面:一查是否建立健全出境旅游管理制度,包括出境旅游产品的委托代理制度与执行情况;二查是否建立健全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制度;三查行前说明会是否到位,是否组织好出境旅游团的行前说明会,将文明旅游要求作为行前说明会的重要内容,明确告诫旅客在境外游览时不得违反出境旅游目的地的有关规定;四查对领队的审核培训责任是否到位,旅行社对申请领队证人员的资格审查和业务培训是否严格依法依规,强化旅行社与领队执业行为的连带责任;五查使用《名单表》是否规范,是否依法使用《名单表》,有无伪造或倒卖《名单表》的行为;六查是否存在未依法为出境旅游团队安排领队的行为。

2、对出境旅游领队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查领队履行职责是否到位。领队在旅游行程中是否履行业务工作与文明督导“一岗双责”,是否自觉监督地接社和导游不得向游客介绍、推荐违法旅游活动,对游客不文明行为是否及时提醒并坚决予以劝阻。二查领队是否存在伪造、涂改、擅自出借或转让领队证的行为;三查领队是否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领队业务;四查是否存在未取得领队证从事领队业务的行为。

3、对各级旅游部门重点检查四个方面:一查按要求开展出境旅游市场专项检查的情况;二查《名单表》的审核工作情况,是否严格按照《湖北省旅游局关于下放出境旅游团队名单表审核服务事项的通知》的规定,要求出境游组团社认真填写和规范使用《名单表》,并在团队服务系统中进行预审;三查是否建立和完善出境旅游备案、审核、内部档案管理等程序和制度;四查文明旅游工作推进的有效做法。

三、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要深刻认识加强出境旅游管理、提升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是治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重要工作,更是直接关乎国家形象。要以对国家、行业和旅游者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拉网式的专项检查,把好“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切实加强出境市场文明旅游工作。

2、强化制度建设。要以此次专项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建立健全出境旅游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领队“一岗双责”,强化组团社与领队执业行为的连带责任,研究、探索治理出境市场文明旅游秩序的长效机制。

3、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督检查工作。要加强宣传,因势利导,坚决查处扰乱出境旅游市场秩序的违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及时曝光。对规范经营、诚信守约、服务至上的旅游企业,要大力宣传。

请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旅游局(委)于2015年元月30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送省旅游局监察总队。

联系人:李晓君     

联系电话:15327262666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