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开出重污染天气应急"药方" 红色预警时单双号限行

16.03.2015  19:20

  如果发布重污染天气Ⅰ级预警(红色),我们该如何应对?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明确表示,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停课,主城区范围内实行临时性机动车单双号行驶,一些企业将被要求限产减排。

   市级预警分“红橙黄”三级

  根据《预案》,市政府成立十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由多个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组成,并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各成员单位包括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政府应急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0余家单位。

  该《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包括积极做好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日常监测、及时准确把握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的变化情况、开展污染过程趋势分析和研判、科学预警并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内容。

  根据重污染天气分级和紧急程度,十堰将市级预警划分为Ⅲ级、Ⅱ级、Ⅰ级三个等级(Ⅰ级为最高级别),预警颜色分别为黄色、橙色和红色。对应预警等级,实行三级响应。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建议性污染减排和强制性污染减排等。

  据了解,如果未来2天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在201~300之间,空气质量定为重度污染,十堰将启动Ⅲ级预警(黄色);未来2天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在301-500之间,空气质量定为严重污染,启动Ⅱ级预警(橙色);未来2天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大于500,空气质量定为极重污染,十堰将启动Ⅰ级红色预警。

   红色预警时主城区单双号限行

  据了解,该《预案》分别明确3个预警级别的建议措施和强制措施。

  当启动Ⅰ级红色预警时,将提醒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血管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中小学、幼儿园将停课,企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可实行弹性工作制,城区停止大型露天活动,一般人群应该尽量避免户外运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措施。

  同时,还将实施建议性减排措施,包括: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尽量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增加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排污单位减少污染物排放;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怠速运转;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此外,还将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增加道路清扫保洁频次两次以上,减少交通扬尘污染;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和易扬尘车辆运输;有关污染企业减少50%以上污染物;加大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等检查执法力度;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黄标车、无标车和冒黑烟的车辆禁止在主城区通行,主城区范围内实行临时性机动车单双号行驶。

  《预案》指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时,应急指挥部会派出督查组对各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急措施的组织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因工作不力、行政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落实应急措施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纪枫波 叶相成 柯彬)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