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经东湖高新区规划局审核并报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批准,省档案馆新馆建设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新馆规划总用地面积400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地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总建筑面积不超过60053平方米。《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还对土地使用强度、建筑设计、出入口规划等方面明确了规划设计条件。
下一步,省档案局将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要求进行建筑规划设计,并将同步抓紧开展土地购置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