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局与司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网上共享机制

03.12.2014  13:30

  近日,竹溪县局与竹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县检察院联合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以避免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有案不立”“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出现,从制度上防范该县国土执法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等失职渎职问题。

  竹溪县局与县法制办、县检察院按照“依法规范、各司其职、信息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依托县电子政务网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以提高“两法衔接”工作效率,实现国土资源相关案件信息互联互通。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建立本单位执法工作台帐、信息库的建设和维护,于每月上旬将本级查处的符合刑事追诉标准、涉嫌犯罪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信息,以及未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适用简易程序以外的情节复杂或者有重大违法行为,经集体讨论决定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的案件信息以及行政处罚的相关数据,上传到信息共享平台。县检察院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视情况将建议采取的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立案监督,以及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决定、案件判决的有关情况,以及对行政机关咨询案件的回复意见等,上传到信息共享平台,指导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办案。检察机关还将依法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立案和侦查活动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