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局建立“四项机制”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

11.01.2017  08:06

  一是建立政府主导机制。县政府成立由县长挂帅,县直各单位、各镇政府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创建工作进展,解决困难和问题,并加强督办检查。

  二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制定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创建活动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明确各级政府、县直有关部门的具体职责。

  三是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利用新闻媒介向公众宣传,利用党校、农村干部培训基地向领导干部宣传,利用“三万”活动、精准扶贫向广大群众宣传,让全县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争做推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四是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将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指标纳入县域经济发展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完成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并将违法用地比例、GDP地耗下降率控制在合理区间的镇(区),优先安排用地计划和国土整治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