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环保局政风行风评议公开“七项承诺”

16.06.2014  12:34


2014年建始县环保部门列为政风行风评议单位之一,为了切实转变政风行风,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取得良好成效,建始县环保局向全社会公开“七项承诺”。

促进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生态文明,营造绿色生活”的工作目标,不断改善集中式饮用水源、县域地表水、城市空气和噪声等环境质量,着力解决群众关注、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

深化信息公开。 通过建始网、建始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建始环保网站或县环保局机关党务、政务公开等监督栏,及时、全面和准确地公开有关环境信息,努力实现环保各项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规范执法行为。 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严格兑现环保部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七项承诺”、省政府关于环保执法“十个一律”的规定、全州环保系统环评“七不批”的审批制度,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提高服务效率。 转变机关和二级单位作风,做到热情周到、便民利民服务,完善网上审批系统,方便服务对象和群众,继续推行“绿色通道”制,对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不需要环境容量的项目,只要手续完备可按时批准;

畅通信访投诉。 及时受理、妥善调处有关环保行政职能,能够解决的来信来电来访以及网络信访投诉问题,一般问题在7日内办复,较大问题在15日内办复,特殊问题在60日内办复,做到环境信访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注重廉政建设。 严格执行廉政准则和作风建设有关要求,健全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及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六条意见和县关于作风建设的系列规定,着力转变政风、行风和事风;

强化能力建设。 抓好新《环境保护法》、《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宣传贯彻力度,推进环境行政管理、监测技术支撑、监察执法监管队伍和监测、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成县城空气自动监测站,提升环保能力。

同时,公开政风行风评议监督电话、地址和邮箱,诚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给予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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